教育基本法§4-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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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 條. 人民無分性別、年齡、能力、地域、族群、宗教信仰、政治理念、社經地位及其他條件,接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

對於原住民、身心障礙者及其他弱勢族群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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