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學生申請停留簽證手續說明(交換學生,六個月以內)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外國學生申請停留簽證手續說明(交換學生,六個月以內). 發布日期:107-07-12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資料點閱次數:15394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TogglenavigationTogglenavigation ::: 首頁 網站導覽 English 雙語辭彙 局長信箱 領務電子報 Search查詢進階查詢 熱門關鍵字: 申辦護照出國登錄簽證 關鍵字提示: 護照簽證文件證明旅外安全 ::: 護照 國內申辦護照相關資訊 國外申辦護照相關資訊 申辦護照(須現場辦理):等待人數/網路預約/網路填表 外文姓名中譯英系統 首次申請護照親辦 僑居及各項加簽或護照加頁 調閱護照申請書須知 各項表格下載 護照Q&A 新版護照專區 簽證 中華民國簽證介紹 簽證線上填表(中國大陸、香港、澳門人民不適用中華民國簽證申請) 電子簽證 中華民國停留簽證 中華民國居留簽證 免簽證暨落地簽證規定 特定國家人士來臺申請停留簽證手續 國人申請外國簽證 創業家簽證 尋職簽證 新南向 度假打工(青年交流) 新住民(外籍配偶) 亞太經濟合作商務旅行卡 下載簽證申請書 簽證Q&A 文件證明 國內文件驗證說明 國外文件驗證說明 文件證明申辦地點 文件驗證申請進度及驗證資料查詢 免除重複驗證協定專區 表格下載 文件證明Q&A 旅外安全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 旅外安全資訊 出國登錄 旅遊警示 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 國內外申辦地點 國內申辦地點 國外申辦地點 關於本局 本局簡介 本局組織與職掌 局長簡介 為民服務白皮書 新版護照專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簽證 中華民國停留簽證 友善列印 回上一頁 外國學生申請停留簽證手續說明(交換學生,六個月以內) 發布日期:107-07-12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資料點閱次數:15425 應繳文件 說明 1.簽證申請表 須至「簽證線上填表」填寫,列印產出具有條碼之簽證申請表,並親自簽名確認。

2.6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2張 背景須以白色為底色。

3.護照正本及影本 1.護照效期須為六個月以上且有空白頁。

2.請影印含照片在內之護照基本資料頁。

4.大專校院核准函或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之核准函正本及影本 申請人來臺交換就讀期間在6個月以內且符合「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之規定。

5.就讀學校入學許可/通知 交換學生應繳驗由就讀學校出具之入學許可或錄取通知書。

6.國外就讀學校之在學證明正本及影本 由國外原就讀學校出具之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或同意交換證明。

7.其他視個案要求提供之文件 視個案審查之需求而定(例如:來臺目的證明、父母同意書、在臺關係人保證書、在臺監護人同意書、無犯罪紀錄證明、交換學校簽訂之教育合作或姊妹校協定證明…等審核所需之文件)。

申請程序 申請人符合來臺交換就學停留規定者,應檢具各項應備文件及簽證規費向中華民國駐外館處提出簽證申請。

必要時中華民國駐外館處得要求申請人面談。

  注意事項 依據「外國護照簽證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簽證核發為國家主權行為,中華民國政府有權拒發且無須說明原因,申請人所繳之簽證規費亦不退還。

文件之正本驗畢後退還。

檢附之文件如係於國外作成,且為中文、英文以外之文件者,應附中文或英文譯本。

停留簽證規費及美國籍人士申請簽證之相對處理費收費數額,請參考「外國護照簽證收費數額表」。

交換就讀期間在免簽證法定在臺停留期限內者,得以免簽證方式入境,惟以免簽證或落地簽證、電子簽證方式入境,或持非以就學目的之停留簽證來臺者,不得以就學為由要求轉換就學事由之停、居留簽證或申請延長在臺停留期限。

選讀生或隨班附讀者,不得以就學為由申辦簽證。

持有學校入學許可,不代表即可獲本國核發簽證;獲本國核發簽證者,並不代表即可進入我國境內。

回上一頁 ::: 護照 國內申辦護照相關資訊 國外申辦護照相關資訊 申辦護照(須現場辦理):等待人數/網路預約/網路填表 外文姓名中譯英系統 首次申請護照親辦 僑居及各項加簽或護照加頁 調閱護照申請書須知 各項表格下載 護照Q&A 新版護照專區 簽證 中華民國簽證介紹 簽證線上填表(中國大陸、香港、澳門人民不適用中華民國簽證申請) 電子簽證 中華民國停留簽證 中華民國居留簽證 免簽證暨落地簽證規定 特定國家人士來臺申請停留簽證手續 國人申請外國簽證 創業家簽證 尋職簽證 新南向 度假打工(青年交流) 新住民(外籍配偶) 亞太經濟合作商務旅行卡 下載簽證申請書 簽證Q&A 文件證明 國內文件驗證說明 國外文件驗證說明 文件證明申辦地點 文件驗證申請進度及驗證資料查詢 表格下載 文件證明Q&A 旅外安全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 旅外安全資訊 出國登錄 旅遊警示 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 國內外申辦地點 國內申辦地點 國外申辦地點 訊息公告 最新消息 機關活動 宣導影片 重大政策 就業資訊 為民服務 局長信箱 消費保護資訊 民眾謝函 為民服務榮譽榜 為民服務白皮書 廉政園地 政府資料公開 外交部施政計畫 訴願案決定書 護照公開資料 個人護照資料 簽證公開資料 文件證明公開資料 旅外安全公開資料 其他公開資料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歲計會計書表 領務業務統計表 領務法規 本局主管法規 護照法規 簽證法規 文件證明法規 其他相關法規 全國法規資料庫 性別主流化 本局性別主流化工作資料 性騷擾防治及申訴 性別統計資料 性別平等信箱 相關法規及網頁連結 關於本局 本局簡介 本局組織與職掌 局長簡介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隱私權及資訊安全政策本局地址:100219臺北市濟南路1段2之2號3~5樓(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總機電話:(02)2343-2888服務時間:申請護照、簽證及文件證明櫃檯受理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08:30—下午17:00(中午不休息,另申辦護照櫃檯每週三延長辦公時間至20:00止,惟倘遇天災或停電等不可預期情況,本局得視狀況調整(或暫停)受理時間)。

(週六、週日及國定假日不上班)聯絡我們:台北局本部   中部辦事處   雲嘉南辦事處   南部辦事處   東部辦事處   旅外求助管道   桃園機場辦事處更新日期:109-5-11訪客人次:0123456    回頁首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