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家外安置概況 - 預告發布時間表-統計資料背景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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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寄養家庭人數:指將因家庭遭受變故或失依、失養或遭虐待等情事之兒童及少年安置於符合的家庭接受寄養之人數,並於適當時機得返回其家庭之福利措施。

3. 團體家庭人數:指 ... 統計資料背景說明[回上一頁]   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社會福利服務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衛生福利部   資料項目名稱:兒童及少年家外安置概況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統計處  *編製單位:衛生福利部統計處  *聯絡電話:049-2332161#3802  *傳  真:049-2350590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有無  *書 面   新聞稿:有無   報表,表名:兒童及少年家外安置概況   書刊,刊名:無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dep.mohw.gov.tw/DOS/cp-5337-62357-113.html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有無   光碟片:有無   其 他:無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凡直轄市、縣(市)轄內所安置各類型兒童及少年,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靜態資料以6月底、12月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1.親屬安置人數:於各直轄市、縣市有親屬安置事實之兒童及少年人數,包含與兒童及少年有依附關係之第三人。

2.寄養家庭人數:指將因家庭遭受變故或失依、失養或遭虐待等情事之兒童及少年安置於符合的家庭接受寄養之人數,並於適當時機得返回其家庭之福利措施。

3.團體家庭人數:指安置於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簽訂委託契約之立案財團法人基金會或社會福利團體,由專業服務人員於家庭式居住環境,提供安置之人數。

4.安置及教養機構安置人數:指安置於於各直轄市、縣市所轄安置及教養機構之兒童及少年。

5.其他安置人數:係指安置於非前述類型之兒童及少年人數,如醫院、護理之家、身心障礙機構等類型。

  *統計單位:人、戶、家、所、床。

  *統計分類:按行政區域、特殊族群別與安置類型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半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3個月  *資料變革:無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公布日期上載於衛生福利部統計處網頁https://dep.mohw.gov.tw/DOS/np-5078-113.html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行政院主計總處網頁上https://win.dgbas.gov.tw/dgbas03/bs7/calendar/calendar.asp?selorg=17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依據本部社會及家庭署所報資料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均採電腦作業且有查核機制。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無七、其他事項  *備註:本項統計整併「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及服務概況」之『安置及教養機構』及「兒童及少年家庭寄養概況」,並新增「親屬安置」、「團體家庭」、「其他」等統計。

  *列管狀態列管非列管[回上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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