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化資產的保存與活化(行政院全球資訊網-重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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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形文資分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考古遺址、史蹟、文化景觀、古物、自然地景和自然紀念物9個類別。

至110年10月底止,數量為古物類2,375案(其中國家級 ... 首頁 政策與計畫重要政策 ::: 政策與計畫 施政方針與報告院會議案重要政策內政及國土外交國防法務教育文化及科技財政經濟交通建設農業環保衛生福利勞動綜合行政政策櫥窗重要施政成果專案報告 重要政策 Facebook分享line分享twitter分享plurk分享列印本頁 ::: 國家文化資產的保存與活化 日期:110-11-22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一、前言 文化資產(簡稱文資)指的是具有歷史、藝術、科學等文化價值,並經指定或登錄的有形及無形文化資產,除承載社會發展軌跡及人民記憶的國家財產,也傳承無形傳統文化核心價值。

其中古蹟、古物、歷史建築等有形文資,因具備特定的空間及形體,一旦改變、破壞威脅,變化相對明顯;無形文資則是人類社群與環境、大自然互動及歷史條件所創造累積、世代相傳的文化傳統,因非具象存在,且以人為主,常須因應特定時間與場域呈現,難以掌握及保護。

為推動文資的保存、活化與傳承,政府近年來積極完備文資法令,於105年大幅修正《文化資產保存法》,106年完成37項子法修訂,108年通過的《文化基本法》明定國家應定期普查文化資產,就文化資產保存、修復、活化與防災,提供專業協助及技術支援,必要時得依法規補助。

今(110)年政府預計投入文資保存預算加計前瞻基礎建設經費共近26億元,比105年13億元成長近2倍。

此外,為建構完整的文化資產守護網,推動文資保存策略也從過去搶救單棟單點的「文化資產保存1.0」思維,翻轉成建構整體文資保存發展政策的「文化資產保存2.0」。

二、有形文化資產保存活化成果 (一)辦理有形文資指定與登錄 有形文資分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考古遺址、史蹟、文化景觀、古物、自然地景和自然紀念物9個類別。

至110年10月底止,數量為古物類2,375案(其中國家級1,595案);全國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考古遺址、史蹟、文化景觀共計2,795處(其中國家級118處)。

105年至110年10月底止,國家級文化資產指定/登錄情形如下: ■國定古蹟:新增大龍峒保安宮、艋舺龍山寺、鹿港天后宮、路思義教堂、觀音白沙岬燈塔等15處,全國現共計有107處。

■國定考古遺址:新增馬祖亮島島尾考古遺址1處,全國現共計有11處。

■重要文化景觀:105年《文化資產保存法》新增國家級「重要文化景觀」文資類別後,已於108年登錄阿里山林業暨鐵道為台灣首處重要文化景觀。

(二)建立管理維護分區機制與防災守護方案 ■分區管理維護機制:文化部於全臺成立古蹟歷史建築5大分區專業服務中心,強化協助管理單位落實日常管理維護工作。

■強化防災守護:有形文資易受風災、祝融等自然或人為災害損害,除《文化資產保存法》已修法加重人為毀損文化資產的刑罰及範圍外;105年起推動「文資防災守護方案」,定期召開防災聯繫會報、跨域合作辦理防災演練、智慧防災示範等。

■科學性保存:為強化與落實有形文資保存工作,文化部亦透過建立微型氣象站進行環境監測、辦理國定文化資產3D模型建置、培育保存修復人才等。

(三)活化文資及發展在地文化特色 ■推動「再造歷史現場專案計畫」:105年提出,106年起納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打破過去單點、個案式的文資保存,修復與活化在臺灣這塊土地具有歷史意義的場域,除讓民眾感受過去的歷史記憶與現場,並讓歷史現場與生活結合,營造有魅力且宜居的高品質城鄉環境。

至110年11月,共已投入約73億元補助22縣市41項計畫(66案),如:「大基隆歷史場景再現計畫」太平輪紀念公園開放、要塞司令部官邸修復;「左營舊城見城計畫」護城河通水與西門段城牆修復;花蓮「拉庫拉庫溪流域布農族舊社溯源與重塑計畫」完成佳心舊部落石板家屋修復等。

三、無形文化資產保存維護成果 (一) 落實保存維護機制 ■建立保護機制:積極推動「傳統表演藝術」、「傳統工藝」、「民俗」、「口述傳統」及「傳統知識與實踐」5大類無形文資的登錄與保存者認定,盤點臺灣珍貴文化資產,進而落實保存維護工作,確保重要無形文資不因歲月流轉、時代更迭而凋零沉寂,讓人間國寶的技藝永續流傳。

■成果:105年至110年11月底止,全國無形文資總計607案,其中國家級重要無形文化資產共計79案(傳統表演藝術28案、傳統工藝29案、口述傳統1案、民俗21案),包括如重要傳統表演藝術「布袋戲」、「客家八音」、重要傳統工藝「細木作」、「傳統建築彩繪」、重要口述傳統「泰雅族大嵙崁群」、重要民俗「馬鳴山五年千歲大科」等。

(二)積極培育人才 ■人才養成機制:文化部透過「重要傳統表演藝術及傳統工藝傳習計畫」,以「師徒制」推動重要傳統技藝傳習教學;同時以「傳統藝術接班人計畫」、「臺灣傳統戲曲劇團開枝散葉計畫」、「傳統戲曲接班人扶植計畫」等人才養成配套機制,協助習藝有成的青年藝術家能夠以演代訓,回到廟埕等傳統文化場域演出;迄今結業的藝生,計有58位、傳統工藝16位等共74位。

■成立傳統修復人才培訓基地:因應國內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工作的推動,文化部於108年5月於文化資產園區成立「文資傳匠工坊」,作為傳統修復人才的培訓基地,開設木作、日式瓦作、土水作等課程,讓傳統技術得以持續發展與傳承。

四、結語 文化好比是一個國家凝聚認同的黏著劑,特別是臺灣擁有獨特的政經歷史脈絡,造就了彌足珍貴且多元的文化樣態,無論是有形或無形的文化資產都是我們世代的傳家寶。

為守護這些寶貝,未來政府將從強化國公有文資保存、建立文資治理體系、復育再生文化生態、提高文資保存意識4大面向,逐步建立「文化資產保存2.0」的新視野,邁向系統性整合的文資保存政策,讓臺灣有形、無形文化之美永流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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