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革症狀不輕忽就醫通報不延誤 明細內容 健康九九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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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首頁 找教材 登革症狀不輕忽就醫通報不延誤 登革症狀不輕忽就醫通報不延誤 收藏 登錄號:30293 宣導品種類:海報 發佈日期:2015-11-02 發行單位: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關鍵字: #斑蚊 #登革出血熱 #登革熱 內容:登革症狀不輕忽就醫通報不延誤登革熱臨床症狀:頭痛、後眼窩痛、發燒38度C以上、紅疹、骨頭關節肌肉痛登革熱傳染途徑斑蚊叮咬登革熱病患病毒於斑蚊體內大量繁殖,約8~12天後可傳給健康人開始生病(發病前1天至發病後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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