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材商管理新制上路、提醒業者要注意 - 衛生福利部
文章推薦指數: 80 %
另有關醫療器材技術人員相關資格規範,已明定於「醫療器材技術人員管理辦法」,再次提醒業者留意相關細節,並於期限內完成變更或登記申請,以符合法規管理規範。
回上一頁.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110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4月新聞
首頁
最新消息
焦點新聞
110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4月新聞
醫療器材商管理新制上路、提醒業者要注意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建檔日期:110-04-27
更新時間:110-04-27
為健全管理制度,將於110年5月1日施行之《醫療器材管理法》,對於醫療器材商之規定有新變革,包含將醫療器材「維修」業者納入管理,並規範相關業者應聘僱技術人員,因此特別提醒業者應遵行管理規範。
醫療器材「維修」業務是指將醫療器材故障、損壞或劣化部分,予以修護,或以拆解方式進行醫療器材檢查之作業,但不包括「產品髒污之清潔」、「依原廠手冊,對產品進行功能測試、點檢相關配件、更換耗材或其他自主之保養」、「瑕疵品整機之更換」及「產品之校正」。
例如將故障額溫槍拆解、修復、更換裝置屬「維修」行為;但將故障的額溫槍送回原廠處理、瑕疵產品整台機器更換,或協助顧客進行額溫槍校正等,非屬「維修」行為。
從事維修業務之業者,於醫療器材管理法施行後,應依規定向所轄衛生局申請變更或登記為醫療器材商。
此外,執行醫療器材輔具維修業務(如:更換醫療用電動輪椅毀損之驅動裝置等行為),應申請為醫療器材商,但是依照其他法規(如: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規定執行維修業務者,則不用申請為醫療器材商。
另規範醫療器材「製造業者」、「輸入」或「維修」販賣業者,應聘僱技術人員至少1人,並向所在地衛生局辦理登記。
如有變更,應於30日內辦理變更登記。
原醫療器材製造業者如已依藥事法規定登記監製人,得無須辦理技術人員變更登記。
另有關醫療器材技術人員相關資格規範,已明定於「醫療器材技術人員管理辦法」,再次提醒業者留意相關細節,並於期限內完成變更或登記申請,以符合法規管理規範。
回上一頁
本部簡介
部長
次長
主任秘書
行政組織
本部單位及所屬機關
使命願景及重大政策
政策報導
部徽設計說明
最新消息
焦點新聞
真相說明
公告訊息
活動訊息
招標資訊
就業資訊
便民服務
部長信箱
人民線上申辦服務專區
表單下載
諮詢服務專線
政府出版品
電子報訂閱
相關問題Q&A
衛生福利e寶箱
常用查詢
法令規章
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
法規通報
全國法規資料庫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反貪資訊網
遊說法專區
法規鬆綁
衛教視窗
宣傳資訊
宣傳影片
相關連結
員工入口網
回頁首
延伸文章資訊
- 1醫療器材商管理新制上路、提醒業者要注意 - 衛生福利部
另有關醫療器材技術人員相關資格規範,已明定於「醫療器材技術人員管理辦法」,再次提醒業者留意相關細節,並於期限內完成變更或登記申請,以符合法規管理規範。 回上一頁.
- 2醫療器材技術人員管理辦法草案
醫療器材技術人員管理辦法草案. 條文. 說明. 第一條本辦法依醫療器材管理法(以. 下簡稱本法)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 定之。 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第一項)醫療器.
- 3高雄市左營區衛生所醫療器材商技術人員登記應備妥文件
依醫療器材管理法第十五條及醫療器材技術人員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訂定之. 文件檢核表. 自評勾選複評. 1.醫療器材商(含技術人員)登記事項申請書. 2.店印、負責人私章.
- 4醫療器材技術人員管理辦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輸入醫療器材技術人員,應具備下列各款資格:. 一、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辦理國外學歷採認法規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領有 ...
- 5醫療器材技術人員教育訓練
... 施行「醫療器材管理法」,醫材獨立法規「醫療器材管理法」上路後, 110 年《醫療器材技術人員管理辦法》規定醫材製造、輸入及維修販賣業者應聘僱技術人員至少㇐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