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責護理 - 135期護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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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照芳 本會常務理事 台灣一直以來,醫院臨床護理都靠家屬幫忙,護理人員負擔發藥、打針及侵入性處置就已忙碌不堪,幾乎所有病人的清潔、基本護理皆由家屬或家屬請來的陪病員(或稱看護)代勞;甚至在人力更少時,連病人擦藥、服藥、操作呼吸器等護理工作,皆交給家屬、親友或僱用的人來執行。
這些人雖然很幫忙,但必竟訓練不足、判斷能力欠缺。
做得不好,偶爾還會遭到護理人員的指責,而糾紛不斷。
曾經有個體弱多病的爸爸住院,家裏只有一個九歲的小兒子,這可憐的小兒子就到醫院照顧爸爸,大熱天往返家裏及醫院拿臉盆、毛巾、換洗的衣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