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冠狀病毒病專題網站- 同心抗疫- 入境注意 - coronavir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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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從海外地區和台灣登機前往香港的過境/轉機旅客,必須持有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

有關指定檢疫酒店,詳情參閱此網頁。

健康申報制度. 所有入境人士必須遞交健康 ... 跳到主要內容 字型大小 入境注意 因應本港2019冠狀病毒病的疫情發展,本網頁將可能於稍後再作更新。

請參閱最新新聞公告。

政府按風險評估適度調整入境防控措施 抵港人士的檢疫須知 給接受家居檢疫人士的重要健康建議 受檢疫人士和同住家居成員盡可能所有時間佩戴口罩;不要觸摸口罩外面 給接受家居檢疫人士的重要健康建議 經常潔手,尤其是在進食前,觸摸眼、鼻或口之前以及佩戴/脫下口罩之前/之後 給接受家居檢疫人士的重要健康建議 所有個人物品,例如牙刷和牙膏、漱口杯、毛巾等,都必須與其他家庭成員分開放置 給接受家居檢疫人士的重要健康建議 使用浴缸和洗手盆後,應使用洗滌劑和水徹底清洗;廁所和馬桶座廁應消毒 給接受家居檢疫人士的重要健康建議 與他人保持至少一米距離 給接受家居檢疫人士的重要健康建議 在自己的房間裡吃飯;如果不可能的話,面對牆壁進食,不要與家人使用同一張桌子進食 給接受家居檢疫人士的重要健康建議 除非你先用酒精搓手液消毒雙手,否則不要觸摸共用物品,例如電視遙控器、無線電遙控器和門把 上一張幻燈片 下一張幻燈片 抵港前注意事項 抵港人士檢疫措施 只曾在內地、澳門或台灣逗留人士 曾在海外地區逗留的人士 登機文件要求 PCR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 指定檢疫酒店預訂房間確認書 完成疫苗接種證明文件(如適用) 同行小童的登機及檢疫安排 抵港人士檢測安排 過境/轉機旅客 常見問題 更多資訊 上一張幻燈片 下一張幻燈片 抵港前注意事項 出發往香港之前,應留意相關登機、檢疫及檢測安排。

詳見此頁資訊和此一圖看清安排。

所有從海外地區和台灣登機前往香港的過境/轉機旅客,必須持有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

有關指定檢疫酒店,詳情參閱此網頁。

健康申報制度 所有入境人士必須遞交健康申報表。

健康申報表可於網上遞交(https://www.chp.gov.hk/hdf/)。

完成網上遞交後,系統會發放一個二維碼。

請下載申報結果,並於入境時,向邊境管制人員出示下載了的申報結果。

經香港國際機場入境,二維碼有效時限為48小時(若經陸路管制站入境,二維碼有效時限則為24小時)。

現時,紙本健康申報表不適用於經香港國際機場、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旅檢大樓和深圳灣口岸旅檢大樓入境的人士。

如入境人士就網上遞交健康申報表有困難(如沒有適用的流動裝置),可在抵港後向衞生署人員尋求協助。

請按此參閱相關常見問題以了解更多申報非本地新冠疫苗接種紀錄的安排。

若抵港人士所持簽證有效期不足,將會被拒入境。

抵港人士檢疫措施 因應全球及本地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最新發展,政府對抵港人士實施不同的入境防控措施,以建立外防輸入的抗疫屏障。

有關其他最新資訊,可同時參閱每日新聞公報。

適用於抵港人士的登機、檢疫及檢測等要求將視乎: 如豁免檢疫安排適用於該抵港人士,應瀏覽相關網頁 「回港易」計劃 「來港易」計劃 豁免由內地、澳門或台灣抵港人士接受強制檢疫安排 豁免由外國地區抵港人士接受強制檢疫安排 抵港人士於登機/到港當天或之前14天曾逗留什麼地區 抵港人士是否已完成疫苗接種 何謂完成疫苗接種? 完成疫苗接種是指在抵港前的最少14天前已按「就指明用途認可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列表」相關指引完成接種建議的疫苗劑量。

已康復的人士:曾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並已康復的抵港人士,他們需在抵港前的最少14天前接種一劑新冠疫苗,才可獲視為已完成接種。

12至17歲的人士:如在最少14天前已接種一劑復必泰疫苗,可獲視為符合登機來港及強制檢疫相關要求下須完成新冠疫苗接種的規定。

第14天是如何計算? 完成新冠疫苗接種後的第14天是由有關人士接種所有建議劑量的新冠疫苗後的次日作第一天起計。

例如,若一名未曾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的人士在2021年5月10日接種建議的最後一劑新冠疫苗,「第一天」為5月11日,而「第14天」則為5月24日,該人士於5月24日當日開始可被視為「完成疫苗接種」。

可例外獲准登機來港人士 於有關期間曾逗留任何中國以外地區的人士,如符合以下情況(雖不會被視為已完成疫苗接種),亦可例外獲准登機來港:(i)因健康原因而不適合接種、並持有相關醫生證明書的相關人士,或 (ii)已接種一劑認可新冠疫苗並持有認可疫苗接種紀錄,在接種該劑疫苗後獲發醫生證明書,證明其因健康原因未能接種第二劑新冠疫苗的相關人士,或 (iii)尚未完成疫苗接種的11歲或以下小童,由符合登機到港條件的相關人士陪同登機來港並一同進行強制檢疫。

哪些是獲認可的疫苗? 按此參閱「就指明用途認可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列表」 曾逗留任何中國以外地區人士的額外規定 他們須持有認可疫苗接種紀錄。

按此參閱「發出認可疫苗接種紀錄地區名單」(適用於曾逗留任何中國以外地區的相關到港者) 請同時參閱疫苗接種證明文件要求 請參閱此一圖看清安排。

所有抵港人士於抵港時必須通過體溫檢測及作健康申報;出現病徵者將由衞生署另行處理。

完成強制檢疫後,部分抵港人士仍須在接下來的7天接受自行監察,並根據相關規例在不同日子進行強制檢測。

具體詳情視乎抵港人士在有關期間曾在哪些指明地區逗留,以及是否已完成疫苗接種。

詳情請參考下表及「抵港人士檢測安排」。

只曾在內地、澳門或台灣逗留的人士 如只曾在中國內地或澳門逗留 適用人士: 於登機/到港當天或之前14天只曾在內地或澳門逗留的香港居民及非香港居民(包括經陸路口岸或是機場抵港人士) 如未完成疫苗接種: 如已完成疫苗接種: 文件要求: (如i.經機場抵港及ii.於登機/到港當天或之前14天曾在內地(廣東省以外)或澳門逗留)預定抵港當天或當天之前3天之內採樣進行的2019冠狀病毒病聚合酶連鎖反應(PCR)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 (如i.經機場抵港及ii.於登機/到港當天或之前14天曾在內地(廣東省以外)或澳門逗留)預定抵港當天或當天之前3天之內採樣進行的2019冠狀病毒病聚合酶連鎖反應(PCR)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 疫苗接種紀錄 檢疫要求: 於指定地點(家居、酒店#或其他住所)接受14天強制檢疫; 強制檢疫期間接受2次檢測(到達香港的第5及12天)(3) 於指定地點(家居、酒店#或其他住所)接受7天強制檢疫; 強制檢疫期間接受1次檢測(到達香港的第5天)(3) 其後7天自行監察;及 抵港第12天強制檢測(3) #"指定檢疫酒店"不適用於只曾在中國內地或澳門逗留的人士,請選擇其他酒店檢疫。

@進行該檢測的檢測機構須: 獲粵港/港澳兩地政府認可(在廣東省的醫療或檢測機構*/在澳門的醫療或檢測機構/在香港的醫療或檢測機構);或 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認可(名單可於「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中的「核酸檢測機構查詢」功能找到)。

*i)廣東省內所有能夠上載RT-PCR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到「粵康碼」系統的醫療檢測機構;或 ii)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列於「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核酸檢測機構查詢」功能或上載至官方網站(http://bmfw.www.gov.cn/hsjcjgcx/index.html)的名單下的廣東省醫療檢測機構。

(3)到社區檢測中心或流動採樣站(免費)或到經政府認可本地醫療檢測機構(自費)接受專業拭子採樣強制PCR核酸檢測。

抵港人士在強制檢疫期間,應盡可能以點對點交通工具前往檢測。

在四月一日前從內地和澳門來港人士,如按上述安排在抵港第五天及第十二天接受強制檢測,將獲視為已符合強制檢測的要求。

如曾在台灣逗留 適用人士: 於有關期間(即登機/到港當天或之前14天)曾在台灣逗留(曾在任何中國以外地區逗留人士除外)的香港居民及非香港居民– 如未完成疫苗接種: 已完成疫苗接種(11): 登機要求: 48小時(2)內2019冠狀病毒病PCR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需連同證明該化驗所獲ISO15189認可或當地政府承認的文件);及 指定檢疫酒店14晚預訂確認書 48小時(2)內2019冠狀病毒病PCR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需連同證明該化驗所獲ISO15189認可或當地政府承認的文件) 指定檢疫酒店於到港日起計七晚(如選擇符合條件後提早完成強制檢疫)或14晚(將不會獲安排提早完成強制檢疫)預訂確認書;及 疫苗接種紀錄 檢疫要求: 於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14天; 強制檢疫期間每天接受快速抗原檢測、第5天及第12天PCR核酸檢測;及 在確認第12天PCR核酸檢測及第14天快速抗原檢測陰性結果後可離開 基本要求為於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14天; 強制檢疫期間每天接受快速抗原檢測、第5天及第12天PCR核酸檢測;及 如選擇符合條件後提早完成強制檢疫(須持七晚指定檢疫酒店預訂確認書)- 已完成疫苗接種的人士及/或其陪同的11歲或以下小童抵港第5天的PCR核酸檢測和第6天及第7天的快速抗原測試結果均為陰性,可提早完成檢疫,並必須離開指定檢疫酒店; 其後七天自行監察;及 抵港第12天到社區檢測中心或流動採樣站(免費)或到經政府認可本地醫療檢測機構(自費)接受專業拭子採樣強制PCR核酸檢測 如選擇不提早完成強制檢疫(須持14晚指定檢疫酒店預訂確認書)- 在確認第12天PCR核酸檢測及第14天快速抗原檢測陰性結果後可離開 (2)檢測樣本是在指明飛機的預定起飛時間前48小時內取自相關到港人士的,「指明飛機」是指到達或即將到達香港的民航飛機(即直接降落在香港的飛機) (11)已完成疫苗接種並持疫苗接種紀錄的人士(香港居民及非香港居民)及其陪同的11歲或以下小童可登機來港。

此外,於有關期間曾逗留台灣的人士,如符合以下情況,亦可例外獲准登機來港(雖不會被視為已完成疫苗接種):(i)因健康原因而不適合接種、並持有相關醫生證明書的相關人士,或(ii)已接種一劑認可新冠疫苗並持有疫苗接種紀錄,在接種該劑疫苗後獲發醫生證明書,證明其因健康原因未能接種第二劑新冠疫苗的相關人士。

此兩類人士必須於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14天,不能選擇符合條件後提早完成強制檢疫。

其他注意事項 衞生署會向有關抵港人士發出強制檢疫令。

相關政府部門會安排為他們戴上電子手環(於指定檢疫酒店進行強制檢疫的人士除外)。

根據檢疫令,有關人士在整個檢疫期內不能離開檢疫地點,更不能隨處走動。

離開指定檢疫地點會被視為違反強制檢疫令和構成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有關適用於香港居民之「回港易」計劃,請參閱此網頁。

有關適用於非香港居民之「來港易」計劃,請參閱此網頁。

所有在入境前14天內曾到過「回港易/來港易計劃下的暫不適用風險地區」的人士,並不符合「回港易」/「來港易」的相關指明條件,該些旅客須於抵港後接受強制檢疫及強制檢測的安排。

有關《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下獲豁免強制檢疫人士的安排,請參閱此網頁。

曾在海外地區逗留的人士 由於航班受多方面因素影響例如天氣、機組人員、物流因素、商業決定等,請向相關機場管理機構及/或航空公司查詢最新航班資訊。

中國以外所有地區 適用人士: 於有關期間(即登機/到港當天或之前14天)曾在任何中國以外地區逗留,已完成疫苗接種(10)並持認可疫苗接種紀錄的香港居民及非香港居民 登機要求: 出示認可疫苗接種紀錄; 48小時(2)內2019冠狀病毒病PCR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需連同證明該化驗所獲ISO15189認可或當地政府承認的文件);及 出示指定檢疫酒店於到港日起計七晚(如選擇符合條件後提早完成強制檢疫)或14晚(將不會獲安排提早完成強制檢疫)預訂確認書 檢疫要求: 基本要求為於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14天; 強制檢疫期間每天接受快速抗原檢測、第5天及第12天PCR核酸檢測;及 如選擇符合條件後提早完成強制檢疫(須持七晚指定檢疫酒店預訂確認書)- 已完成疫苗接種的人士及/或其陪同的11歲或以下小童抵港第5天的PCR核酸檢測和第6天及第7天的快速抗原測試結果均為陰性,可提早完成檢疫,並必須離開指定檢疫酒店; 其後七天自行監察;及 抵港第12天到社區檢測中心或流動採樣站(免費)或到經政府認可本地醫療檢測機構(自費)接受專業拭子採樣強制PCR核酸檢測 如選擇不提早完成強制檢疫(須持14晚指定檢疫酒店預訂確認書)- 在確認第12天PCR核酸檢測及第14天快速抗原檢測陰性結果後可離開 抵港人士到達香港的日數以抵港當天作第一天起計。

例如,若抵港日期為四月一日,其第12天檢測應於四月十二日進行。

(2)檢測樣本是在指明飛機的預定起飛時間前48小時內取自相關到港人士的,「指明飛機」是指到達或即將到達香港的民航飛機(即直接降落在香港的飛機) (10)已完成疫苗接種並持認可疫苗接種紀錄的相關人士及其陪同的11歲或以下小童可登機來港。

此外,於有關期間曾逗留任何中國以外地區的人士,如符合以下情況,亦可例外獲准登機來港(雖不會被視為已完成疫苗接種):(i)因健康原因而不適合接種、並持有相關醫生證明書的相關人士,或(ii)已接種一劑認可新冠疫苗並持有認可疫苗接種紀錄,在接種該劑疫苗後獲發醫生證明書,證明其因健康原因未能接種第二劑新冠疫苗的相關人士。

相關醫生證明書須以中文或英文列明相關健康原因。

此兩類人士必須於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14天,不能選擇符合條件後提早完成強制檢疫。

其他注意事項 相關到港人士須留意,即使他們在出發回港前曾經接受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測試,為謹慎起見,他們在抵港後仍須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到衞生署的臨時樣本採集中心進行2019冠狀病毒病測試,亦須在指定地點等候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結果。

如檢測結果呈陰性,他們將獲准前往已預約的酒店繼續完成強制檢疫。

如檢測結果呈陽性,相關人士將被轉送至適切的隔離及治療地點。

在抵港後確診但沒有明顯病徵而無需要醫學支援的人士,會被送往社區隔離設施酒店並獲發隔離令。

他們其後須進行和完成隔離的安排,會與本地確診人士的隔離安排相同,即已完成疫苗接種的人士,如檢測陽性後第六天及第七天的快速抗原測試結果均為陰性,可獲視為完成隔離。

旅客必須自行承擔因檢測結果呈陽性而導致取消入住酒店等的相關費用。

衞生署會向有關抵港人士發出強制檢疫令。

根據檢疫令,有關人士在整個檢疫期內不能離開酒店房間,更不能在酒店隨處走動。

離開指定房間會被視為違反強制檢疫令和構成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有關外籍家庭傭工來港工作,請參閱此網頁。

有關《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E章)下獲豁免強制檢疫人士的安排,請參閱此網頁。

登機文件要求 相關內地(廣東省以外)或澳門經香港國際機場到港者 任何曾逗留中國內地(廣東省以外)或澳門登機來港的人士,在登上民航客機來港時,須出示預定抵港時間當天或之前三天內採樣進行的2019冠狀病毒病聚合酶連鎖反應(PCR)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

未能出示有關陰性檢測結果證明的人士將不能登機來港。

相關台灣或海外地區經香港國際機場到港者 任何曾逗留台灣或海外地區登機來港的人士,均須遵守3項基本要求,包括: 登機前必須持有(i)預定起飛時間前48小時內採樣進行的聚合酶連鎖反應(PCR)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及(ii)與所需強制檢疫期相應的指定檢疫酒店預訂房間確認書; 抵港後必須在機場進行「檢測待行」;以及 在確定檢測陰性結果後,必須乘坐政府安排專車前往指定檢疫酒店進行強制檢疫。

以下人士將不受上述登機文件要求影響: 在香港過境/轉機的人士,除了從海外地區和台灣登機前往香港的過境/轉機旅客; 政務司司長根據《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及《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E章)的第4(1)條豁免接受強制檢疫的人士;以及 香港居民而該人自香港展開他或她的旅程及被目的地當局定為不能獲准入境者; 如交通工具上有到港人士不符合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施加的條件,該交通工具的每一營運人即屬犯罪,最高可處第五級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營運人如沒有遵從提供資料的要求,或明知或罔顧實情地提供任何在要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最高可處第五級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在旅客方面,到港人士如沒有遵從提供資料的要求,或明知或罔顧實情地提供任何在要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最高可處第三級罰款(1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指明飛機的營運人在指明飛機抵達香港之前,須向衞生署提交符合由衞生署指明格式的文件,以確認每名相關到港者在辦理乘坐該飛機赴香港的登機手續之前,為登機而出示顯示已符合上述條件的證明文件(範本)。

上述人士如未能出示有關文件會被禁止登機。

政府要求所有航空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對來港人士的登機規定,以盡可能減低輸入個案的風險,並會對違反規定的個別航線按觸發指標實施「熔斷機制」,相關航空公司從同一地點抵港的民航客機航線將被禁止着陸香港(航班熔斷名單)。

PCR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 相關內地(廣東省以外)或澳門經香港國際機場到港者 PCR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文件需包括: 相關內地或澳門到港者已接受一項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而檢測樣本是在預定到達香港的當日,或在該日之前的3日內,取自該人的 對該樣本進行檢測的是就2019冠狀病毒病所進行的PCR核酸檢測; 相關內地或澳門到港者的檢測結果為對2019冠狀病毒病呈陰性;及 進行該檢測的檢測機構須: 獲粵港/港澳兩地政府認可(在廣東省的醫療或檢測機構*/在澳門的醫療或檢測機構/在香港的醫療或檢測機構);或 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認可(名單可於「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中的「核酸檢測機構查詢」功能找到)。

*i)廣東省內所有能夠上載RT-PCR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到「粵康碼」系統的醫療檢測機構;或 ii)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列於「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核酸檢測機構查詢」功能或上載至官方網站(http://bmfw.www.gov.cn/hsjcjgcx/index.html)的名單下的廣東省醫療檢測機構。

相關台灣或海外地區經香港國際機場到港者 PCR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文件需包括: 一份由化驗所或醫療機構發出的中文或英文檢測報告,當中載有相關到港人士姓名(所載姓名須與相關到港人士的有效旅遊證件所示的姓名相符),並顯示以下資料: 相關到港人士已接受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而檢測樣本是在指明飛機的預定起飛時間前48小時內取自相關到港人士的,「指明飛機」是指到達或即將到達香港的民航飛機(即直接降落在香港的飛機); 對該樣本進行的檢測是2019冠狀病毒病聚合酶連鎖反應核酸測試;及 相關到港人士的2019冠狀病毒病的檢測結果呈陰性;及 如相關報告並非採用中文或英文或並無載有上述所有資料,須額外提交一份由該化驗所或醫療機構發出的中文或英文確認書,確認書須載有相關到港人士姓名(所載姓名須與相關到港人士的有效旅遊證件所示的姓名相符)及上述全部資料,並與檢測報告一併呈交;及 一份中文或英文的證明文件,以顯示該化驗所或醫療機構屬ISO15189認可,或獲所在地方的政府相關主管當局承認或核准。

註:政府指明相關的登機核酸檢測必須為聚合酶連鎖反應(PCR)核酸檢測。

透過其他檢測技術進行(例如反轉錄恆溫環形核酸增幅法)的核酸檢測結果將不再視作符合相關的指明登機要求。

指定檢疫酒店預訂房間確認書 指定檢疫酒店預訂房間確認書需包括: 在香港指定檢疫酒店預訂房間的中文或英文確認書,其租住期間須與所需強制檢疫期相符,即由預定到港日起計七晚(如符合資格並選擇在符合相關條件後提早完成強制檢疫)(13)或14晚(將不會獲安排提早完成強制檢疫)(13)。

相關到港人士如未能出示有關文件會被禁止登機。

指定檢疫酒店指載列於政府指定檢疫酒店專題網頁(www.designatedhotel.gov.hk)的指定檢疫酒店╱賓館。

例子:假如相關到港人士的檢疫期為14日,:不論抵港的時間如何,相關指定檢疫酒店預訂房間確認書須由預定抵達香港當日起計的15天14晚。

如果旅客於1月1日(第1天)抵達香港,則其酒店的預訂日期應由1月1日至15日(即1月1日入住,1月15日退房)。

(13)抵港人士如打算在符合相關條件後提早完成強制檢疫,在登機來港時須持預訂七晚指定檢疫酒店房間的確認書。

持預訂七晚指定檢疫酒店房間確認書的抵港人士,所獲發的檢疫令將註明他們在符合上述提早完成強制檢疫條件後,會獲視作已完成強制檢疫,必須離開指定檢疫酒店。

持預訂14晚指定檢疫酒店房間確認書的抵港人士,將不會獲安排提早完成強制檢疫。

他們須留在指定檢疫酒店房間內完成14天強制檢疫,並在確認第12天的PCR核酸檢測及第14天的快速抗原測試陰性結果後方可離開指定檢疫酒店。

完成疫苗接種證明文件(如適用) 按此參閱「就指明用途認可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列表」 認可疫苗接種紀錄文件(適用於任何中國以外地區的相關到港者)需包括: 由香港發出的接種疫苗紀錄、或由「發出認可疫苗接種紀錄地區名單」上的地區的相關主管當局或其認可機構發出的接種疫苗紀錄,並載有相關已接種疫苗到港人士姓名(所載姓名須與相關已接種疫苗到港人士的有效旅遊證件所示姓名相符)。

該接種紀錄須以中文或英文顯示以下資料: 相關到港人士已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及最後一劑的接種日期;及 該已接種的疫苗的名稱或其藥物上市許可持有人(marketauthorisationholder)或生產商的名稱;及 如疫苗接種紀錄既非採用中文,亦非採用英文,或並無載有上述所有資料,則須呈交由該醫療機構或該人士接種疫苗的地方的政府相關主管當局發出並載有相關已接種疫苗到港人士姓名(所載姓名須與相關已接種疫苗到港人士的有效旅遊證件所示的姓名相符),並顯示上述全部資料的中文或英文確認書,該確認書須與上文所述的疫苗接種紀錄一併呈交。

疫苗接種紀錄文件(適用於其他相關到港者)需包括: 由香港發出的接種疫苗紀錄,或接種疫苗當地的相關主管當局或其認可機構發出,並載有相關已接種疫苗到港人士姓名(所載姓名須與相關已接種疫苗到港人士的有效旅遊證件所示的姓名相符)疫苗接種紀錄。

該接種紀錄須以中文或英文顯示以下資料: 相關到港人士已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及最後一劑的接種日期;及 該已接種的疫苗的名稱或其藥物上市許可持有人(marketauthorisationholder)或生產商的名稱;及 如疫苗接種紀錄既非採用中文,亦非採用英文,或並無載有上述所有資料,則須呈交由接種疫苗當地的相關主管當局或其認可機構發出並載有相關已接種疫苗到港人士姓名(所載姓名須與相關已接種疫苗到港人士的有效旅遊證件所示的姓名相符),並顯示上述全部資料的中文或英文確認書,該確認書須與上文所述的疫苗接種紀錄一併呈交。

同行小童的登機及檢疫安排 如曾逗留任何中國以外地區,已完成疫苗接種並持認可疫苗接種紀錄的香港居民或非香港居民可登機來港。

尚未接種疫苗的11歲或以下小童,由符合登機到港條件的人士陪同亦可一同登機來港,抵港後同行小童必須與陪同人士一同於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並接受強制檢測。

同行小童亦須持有48小時(2)內2019冠狀病毒病PCR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需連同證明該化驗所獲ISO15189認可或當地政府承認的文件)。

檢疫安排與陪同人士相同。

如曾逗留台灣,尚未接種疫苗的11歲或以下小童,由符合登機到港條件的香港居民或非香港居民陪同亦可一同登機來港,抵港後同行小童必須與陪同人士一同於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並接受強制檢測。

同行小童亦須持有48小時(2)內2019冠狀病毒病PCR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需連同證明該化驗所獲ISO15189認可或當地政府承認的文件)。

檢疫安排與陪同人士相同。

抵港人士檢測安排 抵港人士須按上表中檢疫要求接受強制檢測。

如適用,請參閱深喉唾液測試樣本收集包/糞便樣本瓶派發點/樣本收集點。

已接受檢測人士須保存載有檢測結果的電話短訊通知及有關醫生證明書(如適用),並在訂明人員要求提供有關其進行指明檢測的資料時,提供有關電話短訊通知以供查核。

在抵港當天或之前14天只曾逗留內地或澳門的人士 他們前往檢測時須以直接的交通工具來往檢疫或隔離地點或認可本地醫療檢測機構。

他們如需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只可選乘的士,中途不得下車。

有關人士須記錄所乘搭車輛的車牌號碼,並由乘搭該車輛當日起計保留該紀錄30天,或利用其手機上的「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掃描「安心出行」的士二維碼。

使用「回港易」計劃的人士,請參閱此網頁。

使用「來港易」計劃的人士,請參閱此網頁。

曾在內地或澳門以外地區逗留的人士 由香港國際機場入境的人士,抵港後須立即前往設於機場禁區內的臨時樣本採集中心進行2019冠狀病毒病測試,並留在該中心等候檢測結果。

有關機場入境檢疫程序,請參閱此網頁。

於指定檢疫酒店檢疫人士在檢疫期須接受檢測。

因應疫情發展及需要,政府會安排個別酒店檢疫人士在檢疫期接受額外病毒檢測。

幼兒則須要在檢疫期間提供大便樣本。

(註:收費上門收取樣本服務並不適用於在指定檢疫酒店接受強制檢疫人士。

) 其他注意事項 因應疫情發展及需要,政府或會安排個別抵港人士另外再接受病毒檢測。

詳情請留意相關指示。

任何人士就強制檢測安排有疑問,可於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致電熱線62756901查詢。

政府已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規例》)(第599J章),就《規例》下的強制檢測公告刊憲。

根據檢測公告,相關抵港人士必須在到港後的指定日子進行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

任何人士如未有遵從檢測公告即屬犯罪。

另外,須在家居完成強制檢疫的人士,如未能依照強制檢測公告進行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除可被檢控外,有可能需要到指定檢疫中心完成餘下的強制檢疫。

過境/轉機旅客 適用人士: 從海外地區和台灣登機前往香港的過境/轉機旅客 登機要求: 48小時(2)內2019冠狀病毒病PCR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需連同證明該化驗所獲ISO15189認可或當地政府承認的文件) 常見問題 請參閱此網頁。

更多資訊 抵港人士健康檢查紀錄表 回港易 來港易 豁免由內地、澳門或台灣抵港人士接受強制檢疫安排 豁免由外國地區抵港人士接受強制檢疫安排 機組人員、船員和其他獲豁免人士的檢測和隔離安排-常見問題 如何就違反檢疫令情況作舉報 「居安抗疫」流動應用程式使用指南 家居檢疫人士的感染控制建議 強制檢疫須知 2019冠狀病毒病健康資訊 預防肺炎及呼吸道傳染病健康建議 潔手 正確使用口罩 保持社交距離 潔淨保健康 同住家人須知 Wellcation-21天心靈之旅/14天心靈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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