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7月化粧品新法上路,一次看懂修法重點! - 法令法規公告 ...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修正】含藥(含有醫療及毒劇藥品成分)化妝品名稱改為特定用途化妝品. 3.【新增】產品登錄、建立產品資訊檔案(PIF)、製造場所符合優良製造準則(GMP). 關閉廣告 法令法規公告資訊中心 跳到主文 企業面對陌生法規的焦慮與不知所措,鼎新總是走在企業的最前面,帶領企業逐步因應法規帶來的衝擊,將企業會計準則(EAS)、電子發票等法令內容與處理因應方向作說明,並即時提供新法規/法令的公告須知! 部落格全站分類:職場甘苦 相簿 部落格 留言 名片 Jul17Wed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