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就讀及實習獎助方案,政府助你實現出國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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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留學獎學金甄試 教育部獎助弱勢族群學子申請出國留學,特設置留學 ... 補助國內大學校院選送在學學生赴新興市場實習,學生則透過校內甄選與實習企業媒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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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以下列舉之獎補助方案皆為摘要說明,詳情請以當年度報名簡章內容為準。

  目錄 一.海外就讀獎助方案 二.學生海外實習及培訓方案 三.其他海外實習及工作方案   一、海外就讀獎助方案   限在學學生身分   方案 申請時間 學生身分 申請資格 獎助方案 教育部學海計畫-學海飛颺 依選送學校規定 就讀國內大專校院1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五年制專科學校應為修讀4年級或5年級學生) 須符合選送學校規定之成績要求、專業及語言能力條件。

出國交換1學期或1學年,補助來回機票費、國外學費及生活費,補助金額由學校自訂,教育部補助每人新臺幣5萬元~30萬元。

教育部學海計畫-學海惜珠 1.須符合選送學校規定之成績要求、專業及語言能力條件。

2.為(中)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相關補助資格。

出國交換1學期或1學年,補助來回機票費、國外學費及生活費,補助金額由教育部核定。

科技部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研究 每年6月-7月 就讀國內大學校院博士班1年級以上 以學業成績、過去表現、外語能力、研究計畫可行性及對國家未來發展之重要性等作為審查標準,詳情可參閱當年度報名簡章。

以1年補助新臺幣90萬元為計算標準,補助期限7~12個月為限。

計算方式:新臺幣90萬元×國外研究日數÷365天。

  不限在學學生身分   方案 申請時間 攻讀學位 申請資格 獎助方案 教育部歐盟獎學金甄試 每年6月 碩士 國內外大專校院畢業(或應屆畢業)。

獎助金額為1萬2千歐元,年限為1年。

教育部留學獎學金甄試 每年1月-2月 碩士/博士 45歲以下,女性報名者若曾生育過,每胎可延後年齡限制2年,詳細資格條件請參閱報名簡章。

1.一般生:1萬6千美元/年,年限最長2年。

2.勵學優秀生、原住民生及身心障礙生:3萬美元/年,年限最長3年。

教育部公費留學考試 每年7月-8月初 碩士/博士 1.公費留學類別分為:一般、勵學優秀、原住民、身心障礙及赴新南向國家。

2.須在45歲以下,並符合簡章之一般、學歷及語言資格。

公費獎助包括學費及生活費,學費總額上限:人文類12萬美元,最長4年;理工類9萬美元,最長3年。

生活費依地區及身分別每年給予1萬2,000~2萬4,000美元。

教育部臺灣重點領域獎學金試辦計畫 每年8月 博士 35歲以下,女性報名者若曾生育過,每胎可延後年齡限制2年,並符合簡章上學歷及語言要求。

1.學雜費:補助上限7萬美元/年,年限為4年。

2.生活費:依地區每年給予1萬4,400~2萬4,000美元,年限為4年。

3. 學術指導費:補助「國內指導教授」新臺幣1萬元/月,年限為4年。

4.補助1趟學術交流所需之機票費及研討會報名費。

5. 返國服務之外加薪資費:補助「博士後研究員」新臺幣20萬元/年:補助「大專校院專任教職者」新臺幣30萬元/年,累計補助以4年為限。

教育部與世界百大合作設置獎學金 每年11月底-12月 博士 1.國內外大專校院畢業(或應屆畢業),但未獲博士學位者。

2.符合合作學校博士班新生報名資格相關規定。

獎助學費及生活費,期限為3年或4年,獎助項目及金額各校略有差異,請以當年度甄選簡章為準。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各項獎學金網站連結【資料來源:教育部公費留學與各項獎學金報名資訊網,民國110年8月】 >>首頁【資料來源:教育部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網站,民國110年8月】 >>一般性及專案型國際交流方案補助【資料來源:科技部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民國110年8月】 >>首頁【資料來源:教育部臺灣重點領域獎學金試辦計畫線報名資訊網,民國110年8月】   站內相關服務連結: 教育部留學獎學金甄試教育部獎助弱勢族群學子申請出國留學,特設置留學獎學金,鼓勵國內優秀青年赴國外(不含大陸及港、澳地區)知名大學校院攻讀學位。

教育部與世界百大合作設置獎學金教育部為充分發揮政府獎學金效益,與多所世界百大名校合作設置博士獎學金,合作學校請參閱簡章。

教育部公費留學考試線上報名教育部每年開放一般、勵學優秀、原住民、身心障礙及赴新南向國家公費留學考試,符合報名資格者可於7月至8月線上提出申請。

      二、學生海外實習及培訓方案   限在學學生身分   方案 報名期限 申請資格 說明 補助方案 教育部學海計畫-學海築夢 依選送學校規定 就讀國內大專校院1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五年制專科學校應為修讀4年級或5年級學生),須符合選送學校規定之成績要求、專業及語言能力條件。

選送學生到新南向18國以外的國家實習(不含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

補助來回機票費,其餘補助項目與金額由學校自訂。

補助期限以30日~1學年為限。

教育部學海計畫-新南向學海築夢 選送學生到新南向18國實習(印尼、越南、寮國、汶萊、泰國、緬甸、菲律賓、柬埔寨、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尼泊爾、不丹、斯里蘭卡、紐西蘭及澳洲)。

補助來回機票費,其餘補助項目與金額由教育部核定。

補助期限以30日~1學年為限,至印尼實習者不可少於25日。

貿易小尖兵新興市場海外實習計畫 每年3月及7月 以國內大學校院為申請單位,選送學生須為國際貿易相關科系(含商管學群)大學部3年以上及碩、博士班生,並達到語言檢定資格。

補助國內大學校院選送在學學生赴新興市場實習,學生則透過校內甄選與實習企業媒合。

1.每案補助教師實習指導費新臺幣2萬元、企業業師實習指導費新臺幣2萬元,以及實習培訓費新臺幣10萬元。

2. 每案補助金額以上述3項總金額90%為限。

教育部藝術與設計菁英海外培訓計畫 每年5月~6月初 須為大學部2年級(含)以上或研究所碩士班在學學生(不含在職專班)。

1.報名方式分成「學校推薦」、「個人申請」、「獲金點新秀設計獎年度最佳設計獎者」。

2.報名組別及官網資訊:「數位動畫組/視覺傳達設計組/時尚設計組」、「產品設計組」及「建築與景觀設計組」。

補助學費及生活費,年限為1年。

學費檢據核實發給,生活費依地區每年給予1萬2,000~2萬美元。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首頁【資料來源:教育部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網站,民國110年8月】 >>貿易小尖兵新興市場海外實習計畫【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民國110年8月】 >>數位動畫組x視覺傳達設計組x時尚設計組【資料來源:教育部藝術與設計菁英海外培訓計畫,民國110年8月】 >>建築與景觀設計組【資料來源:教育部藝術與設計菁英海外培訓計畫,民國110年8月】 >>產品設計組【資料來源:教育部藝術與設計菁英海外培訓計畫,民國110年8月】   站內相關服務連結: 選送學生赴新興市場實習計畫申請為加強拓展海外新興市場,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提供獎助金,鼓勵大學校院選送國際貿易相關科系(含商管學群)在學學生赴國外實習。

      三、其他海外實習及工作方案   博士後研究員   方案 報名期限 申請資格 說明 津貼/薪資 科技部補助赴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 每年6月-7月 取得國內大專校院博士學位不超過5年,或在簽約前可取得博士學位之應屆畢業生。

研究領域不限,以學業成績、外語能力、研究計畫可行性及對國家未來發展之重要性等作為審查標準,詳情可參閱當年度報名簡章。

以1年補助新臺幣130萬元為計算標準,最長補助2年。

計算方式:新臺幣130萬元÷當年核定國外研究日數×當年實際國外研究日數。

國外博士後研究徵才 依徵才學校規定為準 須具備相關領域博士學位。

各校徵才詳情請參閱。

薪資待遇依徵才學校規定為準,並以當地貨幣計算。

聘用期程為1~3年。

  其他   方案 報名期限 申請資格 說明 津貼/薪資 推動青年從事海外長期志工計畫 每年4月、7月及11月 18~35歲青年,且取得志願服務基礎訓練證書。

須透過國內非營利組織或大專校院申請,但如果是參與服務國家之官方計畫且取得同意證明,可由個人提出申請。

補助來回機票費、簽證費、保險費及生活費,每案補助上限為新臺幣18萬元,且受補助者須自籌總經費20%以上。

法國企業國際實習VIE 每年限總額100名 18~36歲青年 向參與此活動之企業提出申請,錄取者可前往法國進行海外企業實習。

依參與企業規定。

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外任教 依徵才學校規定為準 須符合徵才學校規定之學歷及經歷要求,以及各項語言能力條件。

欲申請「華語教師」或「教學助理」的職位者,詳情請參閱:、或 1.待遇依徵才學校規定為準。

2.教育部補助生活費、往返機票及教材教具費。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法國企業國際實習VIE【資料來源:外交部,民國110年8月】 >>送華語到世界【資料來源:教育部全球華語文教育專案辦公室,民國110年8月】 >>一般性及專案型國際交流方案補助【資料來源:科技部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民國110年8月】 >>青年海外志工增能及數位化服務計畫【資料來源: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青年海外和平工作團,民國110年1月】   站內相關服務連結: 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外任教專區為推廣我國優質華語教學及臺灣文化,教育部補助優秀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申請者應先於華語教學人才庫登錄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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