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保護法」解讀 - 聲威法律事務所
文章推薦指數: 80 %
解析:. 一、 個人資料保護法於101年10 ...
關於我們aboutus
律師陣容team
最新消息news
服務項目service
友善連結link
聯絡我們contact
分類
全部
司法案例選析7期刊著作全部63103年1月--中國如何保護「商業秘密」7101年9月--天外飛來的繼承債務5 100年2月--逃漏稅的犯罪構成要件899年1月--律師的偵查辯護797年11月--只提出「文書影本」能打贏官司嗎693年12月--不動產掛名登記的法律探討491年陳律師工商時報文章2090年12月--新學友債權和解方案解讀5法律新聞8聲威通訊103契約範例12書狀範例19智慧財產權4訴訟範例2大陸事務14
ShopAll「個人資料保護法」解讀
「個人資料保護法」解讀
「個人資料保護法」解讀
分享到
商品說明
聲威通訊「個人資料保護法」解讀問題:王先生接到○○建設公司寄給他之ㄧ封房屋銷售廣告函,該○○建設公司有無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解析:一、 個人資料保護法於101年10月1日正式施行,雖然只有短短56條條文,但違反者不但會被處行政罰款,也須負損害賠償責任;如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處理沒有特定目的,而取得之資料也非當事人自行公開或取自於一般可得之來源等,也有可能會被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大家千萬別掉以輕心。
二、 「個人資料」範圍很廣,包括:個人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例如員工編號)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換言之,只要能用來特定某個人的資料,均是個資法所保護之範圍(個資法第2條)。
但有關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等資料,依個資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均不得蒐集或利用;但因該規定爭議過大,行政院決定暫緩施行。
三、 有可能違反個資法的主體,除了公家機關之外,還包括個人、公司或其他團體(例如某大樓管理委員會等)。
四、 本案例,王先生接到某建設公司房屋銷售廣告信,王先生可以要求建設公司說明其如何取得其個人資料,並得要求提供閱覽(個資法第10條);建設公司應於15日內回復其決定,必要時得延長之(個資法第11條);如建設公司未予置理,主管機關或縣市政府得限期令其改正;如公司屆期不改正,主管機關得按次處罰公司及負責人新台幣2萬元至20萬元以下罰鍰。
五、 公司蒐集個人資料,無論是當事人提供,或非當事人提供,均必須要有蒐集之特定目的,且須符合法律規定、或當事人書面同意、或當事人自行公開、或取自於一般可得之來源等條件(個資法第19條);如有違反,得處罰公司及負責人5萬元至50萬元以下罰鍰(個資法第47條),並得判處行為人2年以下或5年以下有期徒刑(個資法第41條)。
六、 公司利用蒐集之個人資料,必須符合蒐集之特定目的(例外,如當事人書面同意,或法律另有規定,或為免除當事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危險,或為防止他人權益之重大損害等,則可以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個資法第20條);如有違反,亦得處罰公司及負責人5萬元至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判處行為人2年以下或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意圖營利)。
七、 公司蒐集之個人資料,若是當事人主動提供給公司者,除須有特定之目的外(個資法第19條),還必須告知當事人蒐集資料之目的、及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個資法第8條)等(例外,如當事人已明知公司應告知之內容,或法律規定得免予告知者外);至於告知方式,無論是言詞、書面、簡訊、電郵、傳真等均無不可。
如有違反,經主管機關或縣市政府限期改正,若屆期未予改正,得按次處罰公司及負責人2萬元至20萬元間之罰鍰(個資法第48條)。
八、 公司蒐集之個人資料,若是非當事人主動提供者,除須有蒐集之特定目的外(個資法第19條)及履行個資法第8條之告知事項外(蒐集目的、及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還必須告知當事人取得個人資料之來源(個資法第9條)(例外,如當事人已明知公司應告知之內容,或法律規定,或當事人自行公開,或取自於一般可得之來源等得免予告知者外),如有違反,經主管機關或縣市政府限期改正,若屆期未予改正,得按次處罰公司及負責人2萬元至20萬元間之罰鍰(個資法第48條)。
九、 公司蒐集之個人資料,若是非當事人主動提供,且蒐集之時間是在101年10月1日之前發生者,依個資法第54條規定,公司應於102年9月30日前完成以上告知義務;但行政院認為該規定現階段還難予執行,因此決定暫緩施行。
十、 如果公司蒐集個人資料是基於行銷目的,一旦當事人表示拒絕行銷時,公司即應停止利用該個人資料行銷;如果是首次行銷,公司應提供當事人表示拒絕行銷之方式,並支付所需費用(個資法第20條);違反以上規定,經主管機關限期改正而未予改正,即得按次處罰公司及負責人2萬元至20萬元間之罰鍰(個資法第48條)。
十一、公司違反本法規定,被主管機關科處行政罰鍰時,公司負責人除非能證明其已盡防止之義務者外,否則也應一併受罰(個資法第50條)。
十二、公司應採取安全措施(可參考法務部提供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標準辦法草案範本」之要點),保管合法取得之個資,防止個資被竊取、竄改、毀損或洩漏(個資法第27條);如因疏於保管,致造成個資被竊、或洩漏等情,被害人於知悉時,得於2年內提出損害賠償請求;如不能證明實際損害額時,其賠償金額得由法院依情節以每人每件於5百元至2萬元間計算之;如果被害人另受有名譽之損失,亦得請求賠償相當金額,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方式,如登報道歉等(個資法第28條)。
公司因個資被人竊取、竄改、毀損或洩漏,如欲免其賠償責任,則須證明其無故意或過失(個資法第29條);倘公司未能證明其無故意或過失行為,法律即推定其有過失,而應對洩漏、被竊個資之結果,負賠償責任。
(本文已收錄於聲威網站)
相似產品
律師之偵查辯護天花板滴水,如何對樓上住戶提出求償變調的投資翁大銘的大媽將靈柩放在別人的豪宅內,為何豪宅所有人不能訴請將靈柩遷離?
你瀏覽過的產品
電話:886-2-2363-6289
傳真:886-2-2362-0416886-2-2392-0908
郵件:[email protected]
地址:10647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3段281號10樓之1
Designby藝創媒體
延伸文章資訊
- 1個資遭外洩,民眾可求償!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 條第1 項第7 款. 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 ... 對於一般民眾的個人資料將有更周延的保護,爾後銀行、保險業者有 ... 人資料行銷,否則就會被罰款。
- 2個人資料保護法--洩漏個人資料之刑責 - 李志正律師- 痞客邦
- 3個人資料保護法 - 植根法律網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而對於個人資料檔案為非法變更、刪除或以其他非法方法,致妨害個人資料檔案之正確而足生損害於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 4如果違法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會有什麼法律責任?
民事責任個人資料保護法對於公務機關及非公務機關蒐集、處理、利用一般個人資料及特種個人資料的要件,規定於同法第6條第1項、第15條、第16條、第19 ...
- 5圖解個資法|違反個資法的罰則 - iThome
在民事損害賠償部分,個資法對於不易或不能證明實際損害額時,規定每人每一事件可求償5百元以上2萬元以下,而同一事件的最高賠償總額為2億元以下。但是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