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公共建設作業辦法§15-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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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機關審核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公共建設案件,應於一年內核定。

必要時得延長六個月,並以一次為限。

前項審核期間計算如下: 一、民間自行備具私有土地案件:自申請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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