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字第779 號相關法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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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供各種特定目的之事業使用者。

前項各種使用地編定完成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變更編定時,亦同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司法解釋 釋字第779號 相關法條 友善列印 相關法條 解釋字號: 釋字第779號 中華民國憲法 (民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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