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癌的分期與治療 - 台灣癌症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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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胃癌亦即俗稱之早期胃癌,其治療以手術切除為主。

至於手術切除的方式,評估其淋巴腺轉移的可能性很小時,可以進行內視鏡高頻率電刀切除,或者是 ... 首頁 台灣常見癌症 腦瘤 喉癌 鼻咽癌 口腔癌 食道癌 甲狀腺癌 肺癌 乳癌 胃癌 腸胃道間質瘤 肝癌 膽囊膽管癌 胰臟癌 大腸直腸癌 攝護腺癌 卵巢癌 輸卵管癌 子宮內膜癌 子宮頸癌 陰道癌 腎臟癌 膀胱癌 皮膚癌 多發性骨髓瘤 淋巴癌 血癌 骨癌 癌症預防 蔬果彩虹579 規律運動 體重控制 遠離菸檳 定期篩檢 防癌小博士 預防活動資訊 防癌小常識 癌症e學苑(癌友服務) 癌症的認識 台灣十大癌症 其他癌症 自我照護管理 醫療新知 癌症照護 癌症營養 心理支持 復健運動 免疫治療 身心靈康復課程 北部課程 南部課程 跨院際講座 病友支持團體 肺腑之癌 腸相挺 笑顏逐開 悅聲合唱團 愛care之友 午茶話療 抗癌鬥士 癌症病友補助 營養品補助 經濟補助 交通補助 居家喘息 心理諮商 癌症保險諮詢 假髮租借 專業諮詢服務 線上諮詢 數位教學平台 直播小教室 台灣藥物臨床試驗資訊 癌友關懷教育中心 癌友權益促進 最新消息 捐款與支持 捐款方式 線上捐款 捐款芳名錄 勸募專區 愛心義賣 志工招募 企業參與 台癌圖書館 圖書出版 其他出版 會訊下載 各項專業調查 衛教手冊&懶人包 關於基金會 基金會緣起 宗旨與目標 服務項目 組織架構 最新消息 媒體報導 榮耀共享 年度報告 會員專區 站內搜尋 首頁 胃癌 胃癌的分期與治療 收藏文章 友善列印 收藏文章   胃癌的分期與治療  文/國家衛生研究院癌症研究所 陳立宗醫師.詹宗晃醫師 2006/3/1       癌症的分期是用來評估癌細胞散佈和侵犯的範圍。

癌症的分期可以用來評估預後,亦即治療可能的結果及存活的機會。

胃癌常用的分期包括美國的分期及日本的分期。

限於篇幅,此處僅介紹以TNM為分期系統的美國分期。

T代表癌細胞浸潤胃壁的深度,N代表淋巴腺轉移之有無及其轉移個數,M代表遠處轉移。

表列如下:  TNM胃癌分期(2002年版) 原發病灶(T) 分期 原發病灶 (T) 局部淋巴結  (N) 遠處轉移(M) Tx原發病灶無法評估 0 Tis N0 M0 T0無原發病灶 IA T1 N0 M0 Tis原位癌。

黏膜內腫瘤並未浸潤至黏膜肌層 IB T1 T2 N1 N0 M0 M0 T1腫瘤浸潤至黏膜肌層或黏膜下層 T2腫瘤浸潤至固有肌肉層或漿膜下層 II T1 T2 T3 N2 N1 N0 M0 M0 M0 T3腫瘤穿透漿膜但並未浸潤附近器官 T4腫瘤浸潤鄰近器官 局部淋巴結(N) IIIA T2 T3 T4 N2 N1 N0 M0 M0 M0 Nx無法評估區域內淋巴結轉移狀況 N0無區域淋巴結轉移 N11~6個區域淋巴結轉移 IIIB T3 N2 M0 N27~15個區域淋巴結轉移 IV T4 T1,T2,T3 AnyT N1,N2,N3 N3 AnyN M0 M0 M1 N3超過15個區域淋巴結轉移 遠處轉移(M) Mx無法評估有無遠處轉移 M0無遠處轉移 M1包括腹腔內遠處淋巴結 (如後胰臟、腸系膜及主動脈旁淋巴結)及其他遠處轉移   Ø第一期       胃癌的治療方式與其分期關係密切。

治療的方式概言之包括:外科手術治療;‚化學藥物治療;ƒ放射線治療;„其他。

侷限性的胃癌意涵第一期至第二期胃癌。

第一期胃癌亦即俗稱之早期胃癌,其治療以手術切除為主。

至於手術切除的方式,評估其淋巴腺轉移的可能性很小時,可以進行內視鏡高頻率電刀切除,或者是侷限性的胃切除。

然而,若是評估內視鏡或侷限切除不可行、病理組織分化不佳或腫瘤大小超過了3公分,則建議選擇全胃或次全胃切除加上淋巴結廓清術。

此期術後治癒率高,不需額外輔助性治療。

  Ø第二~三期       第二期及第三期的胃癌治療仍以外科手術為主。

其目標為治癒性手術,亦即嘗試將腫瘤完全切除乾淨。

其切除的部分大致分三種類型:末梢部的次全胃切除術;‚上端側的次全胃切除術;ƒ全胃切除術。

術中淋巴廓清術的施行是必需的,但廓清術施行的範疇尚未有定論。

第二期及第三期的胃癌,有60%的病人會在手術切除後5年內腫瘤復發,因此,光是手術治療可能並不足夠,仍需加上其他輔助性治療。

然而,輔助性化學治療,在胃癌的角色迄今並未明確建立,雖然數個大型分析(meta-analysis)建議接受輔助性化療的病人可以有潛在性的存活優勢亦即延長病人的存活期。

然而,此一存活優勢仍待進一步的大型前瞻性、良好設計的臨床試驗來證實。

    美國的INT-0116的臨床試驗中,輔助性的化療加電療卻證實有助病人的存活,並被美國許多醫師視為目前的治療標準。

值得注意的是INT-0116的研究中,被詬病之處是有54%的病人接受胃切除手術時,並未施行足夠的淋巴結廓清術。

總結之,胃癌的術後輔助性治療標準仍未確定,但因於第二、三期胃癌的高復發率,進一步新的輔助性治療之臨床試驗,仍是值得病人熱切參與的。

  Ø第四期       第四期胃癌代表晚期或有遠處轉移,要治癒性手術切除已不可能。

治療的目的在於儘量減輕症狀,及存活期的延長。

若施行手術,則採姑息性胃切除術,以期打通阻塞部位、控制出血等症狀之減緩。

然而若有多處腹腔之轉移或兩側肝臟轉移,得不考慮作胃切除之姑息手術。

至於放射線治療對此期之胃癌病人亦僅止於症狀(如疼痛、出血等)緩解之角色。

化學治療應是此期病人的治療重點。

數個小型之隨機分組臨床試驗,證實化學治療能有意義的延長晚期轉移性及復發性胃癌之存活期。

相對於只接受支持性治療的病人,化學治療可以由原來的平均存活時間3~5個月,延長至9~11個月。

對於胃癌的化學治療,單藥物和合併多種藥物治療都曾被廣泛的試驗。

胃癌是對化學療法呈中度反應的癌症,單種抗癌藥物,例如5-FU、methotrexate、mitomycinC、hydroxyurea、adriamycin、epirubicine、carmustinec和口服UFUR,都有18~30%部分反應率。

合併多種藥物治療則考慮組合這些藥物或加上其他抗癌藥物如VP-16、leucovorin、cisplatin、oxaliplatin、docetaxel、paclitaxel、irinotecan、口服capecitabine、口服UFUR...等,約可獲得40~70%的腫瘤緩解率。

        以上胃癌的治療方式,仍是簡單原則性的論述,詳細的治療方針及內容,病患仍應與癌症的專業醫師們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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