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規條文查詢_消費者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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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訂定「健康食品管理法所稱保健功效之項目」,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健康食品管理法第二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保健功效之項目如下:護肝、抗疲勞、 ... ::: 首頁>整合查詢服務>食品>食品法規查詢>食品法規條文查詢 食品法規條文查詢 訂定「健康食品管理法所稱保健功效之項目」,並自即日生效。

2014/12/26 法規性質 法規命令 法規類別 食品輸入及查驗登記 衛生福利部公告 發文日期:103年12月26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31304312號 主旨:訂定「健康食品管理法所稱保健功效之項目」,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健康食品管理法第二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保健功效之項目如下:護肝、抗疲勞、調節血脂、調節血糖、免疫調節、骨質保健、牙齒保健、延緩衰老、促進鐵吸收、胃腸功能改善、輔助調節血壓、不易形成體脂肪、輔助調整過敏體質,以及其他使用類似詞句之功效。

檔案下載 103年12月26日部授食字第1031304312號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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