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師、藥劑生納入「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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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藥師及藥劑生自106年1月1日起,繼續教育積分120點中需包含專業品質、專業倫理及專業相關法規合計至少12點(上限24點),且應包含感染管制及性別議題之課程 ... 民眾服務\公告訊息\ 公告訊息主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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