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 暑期課程選課程序及注意事項 - 元智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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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決定暑期修課科目:依教務處公告之「暑期開課課程表」,並自行計算修課學分數。
(二)繳交學分費:於規定期限內使用以下方式繳費。
暑修班: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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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課程選課程序及注意事項
暑期課程選課程序及注意事項
109學年度暑期課程選課程序及注意事項
|暑修流程| 繳費時間/地點|繳費標準|電腦選課時間||校際選課|注意事項|元智大學暑期開班授課辦法|
一、暑修流程:
決定暑期修課科目→(預約繳費學分)→繳交學分費→上網選課→課程結束(二週後)上網查詢成績
*注意:未完成繳費之學生無法進行電腦選課。
(一)決定暑期修課科目:依教務處公告之「暑期開課課程表」,並自行計算修課學分數。
(二)繳交學分費:於規定期限內使用以下方式繳費。
暑修班:依繳費當年度公告之暑修學分費標準繳納。
先修班:不需繳費。
預約繳費學分及ATM轉帳:於期限內上網【元智首頁/個人Portal/教學務/選課系統/暑修(加選學分、繳費單)】,預約完成後依畫面顯示之暑修繳費單上所列之繳費帳號,經由ATM轉帳。
(詳細步驟請見第二點繳費時間/地點說明)
或至「總務處櫃台」繳交學分費。
(三)電腦選課:學分費繳交完成,請上網點選(元智首頁/選課系統)進行選課。
(四)課程結束二週後,可上網查詢成績(元智首頁/個人portal/學習檔案/成績做查詢)。
(五)暑期第一期上課時間7月12日至8月20日,第二期8月2日至9月3日。
(六)各期「公告開課日」時間:第一期公告時間6月22日。
第二期公告時間7月21日,公告後退選不退費。
開課標準:暑修班各科目以選修人數滿十八人始得開課為原則,因情形特殊而必須開班時,其經費不足部份,應由修課學生負擔,並填寫「暑期開班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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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繳費時間/地點:(採「現金繳款」方式之學生無須上網預約學分數)
(一)第一期繳費時間:
ATM轉帳:110年6月3日(星期四)上午9:00~6月10日(星期四)下午15:30。
現金繳款:110年6月7日(星期一)上午9:00~6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
第二期繳費時間:
ATM轉帳:110年7月12日(星期一)上午9:00~7月14日(星期三)下午15:30。
現金繳款:110年7月12日(星期一)上午9:00~7月15日(星期四)下午15:00。
(二)程序:
ATM轉帳:上網【元智首頁/個人Portal/教學務/選課系統/暑修(加選學分、繳費單)】,依畫面顯示之暑修繳費單上所列之繳費帳號,於規定繳費期限前透過各銀行ATM(貼有自動跨行轉帳標誌者)將應繳金額轉入。
現金繳費:請於公告時間內至「總務處櫃台」(學期中:星期一~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暑假請依學校上班時間辦理),夜間不收費。
(三)注意事項:
轉帳金額須與應繳費金額相符,否則ATM會自動取消交易,請轉帳後務必核對單據,確認轉帳成功(請保留單據,以便日後查驗)。
轉帳不限定使用遠銀金融卡,各家銀行金融卡皆可。
可於轉帳繳費後次一銀行營業日上網查詢【元智首頁/個人Portal/教學務/選課系統/暑修(加選學分、繳費單)】是否已繳費成功。
逾期未預約繳費之學生,需於「現金繳款」之繳費時間期限內自行至「總務處櫃台」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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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繳費標準:(依會計室公告標準)
(一) 暑修班課程:依繳費當年度會計室公告之暑修學分費標準繳納。
大學部:工程學院、資訊學院、電通學院每學分1,510元;管理學院每學分1,400元;人文社會學院每學分1,390元。
研究所:工程學院、資訊學院、電通學院每學分1,610元;管理學院每學分1,510元;人文社會學院每學分1,500元。
學分費依教師實際授課時數列計,暑修科目如有實習或上機者,需加繳相關費用。
(二)先修班課程:延修生學分費收費標準依110學年公告之標準收費。
學分費併入下一學期收費(1101學期)。
(三) 學生跨系選修課程之收費標準依開課班級之收費標準收取(依教育部台(九○)高(四)第九○○三七一一四號函辦理)。
即若管理學院學生選修工程學院課程,應以工程學院學分費為繳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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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電腦選課時間及退選退費標準:
(一)加選時間:
【暑期先修課】一律採電腦選課,配合本校1101學期選課時間表第一、二階段選課時程進行選課,新生或無法進行電腦選課同學請洽開課系所登記。
(暑期先修課不開放校際選課)【暑修課】電腦選課時間:
第一期:110年6月7日(星期一)上午9:00~6月11日(星期五)下午15:00。
第二期:110年7月12日(星期一)上午9:00~7月15日(星期四)下午15:00。
(二)退選時間及退費標準:
各課程上課後,在上課時數未達九小時內仍可電腦退選,逾期則不得退選。
於公告開課日前退選可申請退費,公告開課日後退選,一律不得申請退費(*請同學選課時慎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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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校際選課:
(一)外校生(他校學生選讀本校開設之課程):須先經其肄業學校之書面同意,並於本校公告之「電腦選課時間」內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他校學生辦理選課完成後,除因開課人數不足停開課程外,不得辦理退選或退費。
流程:先經其肄業學校之書面同意(校際選課單)→本校開課學系審核簽章→總務處/財管組繳學分費蓋章→教務處/註冊組建立學籍資料→教務處/課務組協助選課蓋章。
(二)本校生(至外校選修課程):
可前往任何大學或獨立學院開設之暑期課程進行暑修(須先詢問系上承不承認該課程學分)。
請自行詢問他校暑修開課課程及繳費期限。
登入元智首頁/個人Portal/學習檔案/校際選課申請校際選課。
開課單位或系主任審核結束後,系統自動發信至學生信箱,請同學自行列印核准書面申請書送交課務組覆核蓋章,由學生持該單逕向他校辦理選課手續,完成外校程序。
至他校辦理繳費登記等程序,完成後將第二聯校際選課單8月5日前繳回本校教務處/課務組。
逾期者選課程序未完成視為選課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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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注意事項:
(一)本校在學學生可參加暑期課程(休學期間者除外)。
選課優先順序:應屆畢業生、不及格、轉學、輔系雙主修、停修者。
其他(經學系核准者如轉系生),額滿為止。
(二)學生參加本校或他校暑期課程者,選課最多不得超過十八學分。
(三)暑修班各科目以繳費選課人數滿十八人始得開課為原則。
課程人數不足而不開課時,由校方統一辦理退費(約於九月)。
學生若因情形特殊而欲申請暑期課程開班時,可填寫「暑期課程開班申請表」申請,申請者請於7/26(星期一)PM4:00前將表格送交至教務處課務組辦理,同時系所也需同意協助開課,並已完成課程規劃及授課教師之確認。
選課人數不足十八人時,一律停開。
(四)暑修第一期之科目為開設於本學年上學期之課程,第二期之科目為開設於本學年下學期之課程。
開設於第二期之課程,學生如已確定要選課,可於第一期繳費及電腦選課日期先行選課(6/7-6/11);如成績尚未知曉,請於第二期(7/12-7/15)時程再行繳費及電腦選課。
第二期選課期間,不開放開設於第一期之課程加選(第一期課程已開始上課)。
(五)如有擋修課程請自行注意並不得先修,學生不得修讀上課時間相互衝突之科目,如經發覺,必須退選其中一科,或該科等成績均以零分計。
暑期選課應比照正常學期相關規定辦理,日後如發現不合規定者,教務處得強制退選,學生並不得申請退費。
(六)暑期選課成績計算規定如下:
成績及格或不及格,均應登記於歷年成績表內。
暑修班:暑期所修學分不與學期所修學分合併累計;修課成績亦不與學期成績平均合併核計。
惟暑期所修學分數及成績應併入畢業成績計算。
先修班:暑期所修學分與下一學期所修學分合併累計;修課成績將併入下一學期之學期成績平均合併核計。
成績不及格者,不得補考。
◎本注意事項依據「元智大學暑期開班授課辦法」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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