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檢舉重大違反食品安全衛生案件獎勵辦法 - 高雄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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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獎勵民眾檢舉重大違反食品安全衛生案件,以確保本市食品衛. 生,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本府衛生局。

第三條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高雄市檢舉重大違反食品安全衛生案件獎勵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103年04月10日 發文字號: 高市府衛食字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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