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學堂】精神賠償多少錢才合理?哪些情況可要求精神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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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賠償(又稱精神慰撫金)是指非賠償財物上的損失;雖然當事人沒有受到具體財物的上損失,但可向對方請求賠償相當的金額。

律師真心話 跳到主文 提供生活中最實用的法律資訊 維護自身權益一定要知道的事!線上免費法律諮詢請加入「律師真心話」粉絲團! 部落格全站分類:財經政論 相簿 部落格 留言 名片 Dec05Thu201923:55 【法律學堂】精神賠償多少錢才合理?哪些情況可要求精神賠償? ※※※提供生活上必備的法律常識,線上免費法律諮詢,立即按讚加入「律師真心話」※※※ 【法律學堂】精神賠償多少錢才合理?哪些情況可要求精神賠償? 精神賠償(又稱精神慰撫金)是指非賠償財物上的損失;雖然當事人沒有受到具體財物的上損失,但可向對方請求賠償相當的金額。

遇上糾紛,受到財損或身體上的損害,相信大家都知道被害者可向對方要求『損害賠償』,那精神賠償呢? 人為所造成的損害,在目前台灣的法律制度上有『請求損害賠償的制度』 例如:因車禍造成的損害賠償,再來就是大家都聽過的『精神賠償』 只是關於『精神賠償』的金額,到底能請求多少才是合理的呢? 以下,整理較常見的幾種精神賠償,一起來了解下,關於請求精神賠償,在民法中規定: 精神賠償類別 法條規定 舉例 親屬死亡 精神賠償 民法第194條: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的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的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殺人案件中,被害人的父母親、子女與配偶可依本條請求精神賠償。

侵害人格權 精神賠償 民法第195條第1項: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相當之金額。

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

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例如:車禍糾紛,肇事者除了賠償因車禍造成的損害賠償費用外,亦可一併請求侵害身體、健康的精神賠償。

例如:妨害名譽,除了成立刑事犯罪,同時也成立民事的侵權行為,被害者可同時提民事訴訟請求精神賠償。

民法第195條第2項: 當不屬於上述列舉的各種權利,而是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身分法益而且情節重大,受害者可向對方請求精神賠償。

例如:鄰居噪音,當樓上樓下鄰居製造噪音,影響他人時,就可能侵害他人居住安寧權,被害者可向對方提民事訴訟請求精神賠償。

(前提需舉證,證明已超出一般人能容忍的標準) 關於鄰居噪音,可見這篇:鄰居噪音四招處理 例如:侵害配偶權,當配偶與他人有曖眛或親密行為,被害者(配偶),可向介入婚姻者要求精神賠償 關於侵害配偶權,可見這篇:通姦與侵害配偶權 因婚約、婚姻消滅的精神賠償 依照民法第976條法定事由解除婚約時,無過失的一方可依民法第977條向有過失的一方請求精神賠償。

老黑和小美訂婚後,小美移情別戀,再和小白訂婚。

這時候老黑可以解除婚約,向小美請求精神賠償。

未依照民法第976條法定事由解除婚約時,被解除婚約者可依民法第979條向對方請求精神賠償。

老黑和小美結婚後,雙方合意離婚。

小美再和小白結婚,後來卻因為小美找的離婚證人有問題,導致離婚無效。

這時老黑和小美的婚姻雖然因民法第988-1條消滅,但可以向小美請求精神賠償。

      最後,到底請求多少精神賠償的金額才是合理? >>>其實精神賠償並沒有固定的標準 舉例來說,假設受損害者為總統或台灣首富,可請求的精神賠償基本上就一定與多數民眾有較大的落差 故一般而言,精神賠償的金額,多是法官在考量雙方的年齡社會地位、職業、收入等個案情況來判斷應賠償金額。

很多人問我們,律師建議呢?其實我們也是視個案狀況,去協助我們的當事人向對方要求賠償的金額,而每個案件的狀況不同、所以金額的評估也不會一樣,是沒有標準的。

  所以精神賠償是不可能漫天喊價,曾有案件,精神賠償開了上百萬,但最後只判賠了幾千元也是有的   其他相關: 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車禍受傷,可請求的賠償有哪些? 存證信函怎麼寫?   律師真心話 文章標籤 精神賠償 精神賠償範例 精神賠償怎麼算 精神賠償金額 精神賠償證明 精神賠償多少錢 如何計算精神賠償 精神慰撫金 慰撫金 申請精神賠償 聲請精神賠償 要求精神賠償 請求精神賠償 精神賠償公式 精神賠償車禍 精神賠償舉證 精神賠償需要證明嗎 精神賠償理由 精神賠償保險 精神賠償案例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律師真心話 律師真心話 律師真心話發表在痞客邦留言(0)人氣() E-mail轉寄 全站分類:政論人文個人分類:法律小學堂此分類上一篇:【法律學堂】別搞錯了~~『備案』沒有法律效力!『報案』才有! 此分類下一篇:【法律學堂】收到傳票,想請假該怎麼做呢?請假書狀範例 上一篇:【遺產繼承】失智的父母,如何保護財產?如何聲請監護宣告 下一篇:【生活】選舉前10天,不能再發民調最高可罰500萬 ▲top 留言列表 發表留言 文章搜尋 文章分類 婚姻/家庭/孩子(5) 婚前(1)爭取監護權/探視權(6)外遇/通姦(3)離婚相關(5)父母/子女(5) 遺產/繼承(1) 繼承(14) 職場/勞資(2) 實際案例(1)職場(12) 網路社群(4) Facebook糾紛/犯罪(3)Line糾紛/犯罪(5)網路買賣(4)網路綜合(9) 看時事/故事學法律(1) 看時事學法律(12) 法律小學堂(3) 法律流程類(7)法律小學堂(18)名詞解釋(14) 居家生活(4) 鄰居糾紛(2)契約(1)拍攝/著作權(4)生活(22) 法律諮詢(2) 法律諮詢(3)律師的秘密(25) 兩性(6)醫療糾紛(2)買房/出租/租屋(7)被欠錢/當保人怎辦(6)詐騙集團/人頭戶(6)車禍/行車糾紛(9)未分類文章(7) 熱門文章 最新文章 友站連結 三方徵信 文章精選 文章精選 2021十月(1) 2021五月(1) 2021一月(1) 2020九月(2) 2020六月(2) 2020五月(1) 2020四月(4) 2020三月(3) 2020二月(2) 2020一月(13) 2019十二月(3) 2019十一月(1) 2019十月(2) 2019九月(2) 2019八月(1) 2019七月(3) 2019五月(3) 2019四月(1) 2019三月(5) 2019二月(10) 2019一月(4) 2018十二月(2) 2018十一月(7) 2018十月(5) 2018九月(6) 2018八月(4) 2018七月(1) 2018六月(3) 2018五月(3) 2018四月(5) 2018三月(4) 2018二月(1) 2018一月(2) 2017十月(2) 2017七月(1) 2017六月(3) 2017四月(2) 2017三月(2) 2017二月(1) 2017一月(2) 2016十二月(4) 2016十一月(2) 2016十月(7) 2016九月(3) 2016八月(9) 2016七月(4) 2016六月(7) 2016五月(5) 2016四月(12) 2016三月(6) 2016二月(2) 2016一月(5) 2015十二月(4) 2015十一月(8) 2015十月(7) 2015九月(13) 所有文章列表 參觀人氣 本日人氣: 累積人氣: 我去誰家 回到頁首 回到主文 免費註冊 客服中心 痞客邦首頁 ©2003-2022PIXNET 關閉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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