歎己毀他戒第二十八 - 菩薩戒本經講記
文章推薦指數: 80 %
四十一輕戒
──
歎己毀他戒第二十八
歎己毀他戒第二十八
若菩薩,以貪、恚心,自歎己德,毀呰他人,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
此戒與前四重之第一「自讚毀他戒」幾乎完全相同。
為何前重此輕?可對照蕅祖箋要自明。
「若菩薩」亦含在家出家。
「自歎己德」,即自己雖有實德,但以貪心之故,或貪虛名或圖尊重,而讚歎自己,並非貪利,若貪利則犯重。
前重戒第一,是自己不一定有實在功德,為了貪名圖利,而虛妄讚歎。
「毀呰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