歎己毀他戒第二十八 - 菩薩戒本經講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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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一輕戒 ── 歎己毀他戒第二十八    歎己毀他戒第二十八    若菩薩,以貪、恚心,自歎己德,毀呰他人,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

此戒與前四重之第一「自讚毀他戒」幾乎完全相同。

    為何前重此輕?可對照蕅祖箋要自明。

  「若菩薩」亦含在家出家。

「自歎己德」,即自己雖有實德,但以貪心之故,或貪虛名或圖尊重,而讚歎自己,並非貪利,若貪利則犯重。

前重戒第一,是自己不一定有實在功德,為了貪名圖利,而虛妄讚歎。

「毀呰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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