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拒收商業電子訊息 -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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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條例》)已於2007年12月22日全面生效。
現在,市民可按自己的意願選擇是否拒絕接收商業電子訊息(例如傳真、電郵、短訊、電話預錄訊息等)。
現時,《條例》並不涵蓋人對人的即時通話。
通訊事務管理局設了三份「拒收訊息登記冊」,分別針對傳真、短訊和預錄電話訊息。
如要將你的電話或傳真號碼登記在任何一份「拒收訊息登記冊」上,請利用該號碼的電話或傳真機致電登記熱線1835000。
登記後第十個工作天起,你應該不會再收到任何你登記拒收的商業電子訊息(你已表明同意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