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 - 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 臺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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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班舍核准作為補習班使用用途之建築物(變更)使用執照、平面圖及消防安全設備平面圖。

但營業樓地板面積未達二百平方公尺之補習班,得 ... 民國110年03月31日星期三03時49分 ::: 設為首頁 網站導覽 ENGLISH 都市計畫書法規命令專區 SOP專區 LOGO下載 iOS&AndroidAPP 線上教學 回首頁 回法務局首頁 . 全站查詢: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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