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函釋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已申報現值繳稅後檢具解除契約申請撤銷者准予撤銷申報並退稅 ... 義務回復原狀,​又買賣契約訂有保留解除權之特約者,一旦有解除權之一方,行使解除權即生上述契約解除之效力。

復依民法第258條第3項規定,解除契約之意思表示,不得撤銷。

財政部全球網 ::: 各稅法令函釋檢索系統 內地稅新頒函釋 關稅新頒函釋 法令彙編函釋檢索(最新版本) 法令彙編函釋檢索(歷年各版本) 各版本法令彙編適用期限 函釋免列及節錄理由查詢 ::: 首頁 >各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