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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儀(1883年5月3日-1950年6月18日),幼名毅,改名儀,字公俠,後改字公洽,自號退素,浙江紹興人,中华民国军事人物、政治人物。

日本陸軍大學畢業,中華民國陸軍二 ... 陳儀 中华民国政治人物 語言 監視 編輯 關於名為陳儀的其他人物,請見「陳儀(消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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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儀(1883年5月3日-1950年6月18日),幼名毅,改名儀,字公俠,後改字公洽,自號退素,浙江紹興人,中華民國軍事人物、政治人物。

日本陸軍大學畢業,中華民國陸軍二級上將,國民黨政學系成員。

戰後擔任台灣省行政長官兼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總司令,任內發生二二八事件,並在事後被解除臺灣省行政長官的職務,為事件中爭議政治人物之一。

[1]陸軍二級上將陳儀將軍第12任浙江省政府主席任期1948年6月22日-1949年2月21日前任沈鴻烈繼任周喦台灣省行政長官任期1945年8月29日-1947年4月22日前任安藤利吉(大日本帝國臺灣總督)繼任魏道明(臺灣省政府主席)第3任福建省政府主席任期1934年1月12日-1941年8月28日前任蔣光鼐繼任劉建緒 個人資料性別男出生(1883-05-03)1883年5月3日(光緒九年四月廿五) 大清浙江省紹興縣逝世1950年6月18日(1950歲-06-18)(67歲)  中華民國臺灣省臺北縣新店鎮(今新北市新店區)安坑刑場籍貫浙江省紹興縣國籍 大清(1883年–1911年) 中華民國(1912年–?年) 中華民國(?年–1950年)政黨 中國國民黨 學歷 日本士官學校中國學生隊砲兵科第五期 日本陸軍大學校 經歷 (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1927.07- 導淮委員會常務委員1929.01- 黃河水利委員會委員1929.01- 軍政部兵工署署長1929.04- 軍政部常務次長1929.05-1931.01 首都建設委員會委員1929.07- 軍政部政務次長1931.01- 福建省政府主席1934.01-1941.08 福建全省保安司令1934.10- 中國國民黨第五、六屆中央執行委員1935.11- 福建綏靖主任1934.11- 行政院秘書長1941.12-1942.12 陸軍大學(代)校長1943- 臺灣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1944.04-1945.08 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行政長官1945.05- 國民政府顧問1945.10- 浙江省政府主席1948.06-1949.02 陳儀將軍 陳儀將軍(右)發布署部一般命令第一號後,在臺北公會堂接受大日本帝國第10方面軍司令官安藤利吉將軍所簽名蓋章的受領證(經由第10方面軍參謀長諫山春樹將軍(左)轉交給陳儀將軍,時間為1945年10月25日)。

國共內戰末期,戰爭形勢急轉直下,陳儀曾勸告蔣中正,對國民黨喪失大陸政權要看開。

1948年6月任浙江省政府主席。

11月釋放浙江省警保處處長毛森(軍統特工)所逮捕的100多名共產黨嫌疑犯。

1949年1月,陳儀眼見局勢不利於國民黨,欲投奔中國共產黨,並嘗試策反京滬杭警備軍總司令湯恩伯投共,湯恩伯認為若毛森得知,深怕自己被牽連,故將此事呈報蔣中正。

陳儀在1949年初被免去浙江省主席職務,後來被軟禁。

1950年4月,陳儀被押解到臺灣,後被囚禁於基隆。

1950年5月,時任中華民國總統蔣中正以匪諜案,命令臺灣軍事法庭判處陳儀死刑。

同年6月18日清晨5時准許槍決,地點一說於臺北縣新店鎮(今新北市新店區)碧潭軍人公墓[2][3][4],一說於臺北市馬場町[5][6]。

目次 1生平 1.1早年生涯 1.2與臺灣的關係 1.3教唆湯恩伯率部投共被捕 1.4槍決 1.5死後 2家庭 3對陳儀的評價 4參考文獻 5與陳儀相關的史料與研究 6外部連結 生平編輯 早年生涯編輯 陳儀早年娶同鄉沈蕙為妻。

父親陳靜齋經營錢莊,母親王氏,育有2子2女。

陳儀兄陳威曾於1912年至1925年擔任中國銀行副總裁。

陳儀早年接受私塾四書五經教育,曾入讀浙江求是書院。

1902年到日本留學,期間曾參加光復會,據說與作家魯迅、許壽裳成為好友,三人時常同行。

1907年日本士官學校第五期炮兵科畢業,1909年回中國。

1911年辛亥革命時參加浙江獨立運動。

1912年任浙江都督府陸軍部長,兼陸軍小學校長。

1914年應召到北京任政事堂統率辦事處參議。

1916年陳儀到日本陸軍大學深造,第一期畢業。

在日期間,受到日本教官賞識,許以女兒古月好子。

後來好子隨陳儀回中國,並改名為陳月芳。

1919年回國,任總統府中將顧問。

1920年前後,任浙江地方實業銀行董事長。

1924年10月,浙江地方人士迎直系孫傳芳入浙,委任夏超為浙江省長,任命陳儀為浙軍第一師師長,葛敬恩任第一師參謀長。

1925年被任命為徐州總司令。

1926年10月,夏超暗通中國國民黨國民革命軍北伐,孫傳芳以陳儀取而代之。

陳儀在葛敬恩建議下繼續聯繫國民黨,倒戈國民黨,接受國民革命軍十九路軍軍長之職。

12月22日,被孫傳芳突襲,被捕押送南京。

經蔣方震搭救,免於一死。

孫敗後任江北宣撫使,收拾孫殘部。

1927年7月,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

1928年3月,出國到歐洲考察半年,重點考察德國兵工。

返國後,1929年4月被蔣中正委以軍政部兵工署署長,頗獲賞識。

是年5月,升任軍政部常務次長[7]:34。

1934年閩變結束後,調任福建省政府主席兼綏靖主任,整理福建軍政。

1937年抗戰後,身兼第二十五集團軍總司令,負責福建防務。

1938年,陳儀因故槍殺軍統閩北站站長、福建省保安處諜報股股長張超,引發戴笠當面向蔣中正控訴,一時與軍統係關係緊張。

CC派的福建省黨部主委陳肇英攻擊陳儀親日不遺餘力,掣肘陳儀人事安排,也對沈仲九延聘左派人士任職感到不滿,也與CC派關係緊張。

1941年8月,遭南洋華商陳嘉庚向國民政府主席林森指控其於閩省統制經濟施政不當,又因福州被日軍攻陷,駐軍不戰而逃,遭撤職返回重慶,後由CC派劉建緒繼任福建省主席。

1941年任行政院秘書長。

1942年改任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8]。

與臺灣的關係編輯 主條目:二二八事件 1935年,日本在臺灣舉行「始政四十周年紀念台灣博覽會」。

陳儀曾經留日多年,對日本頗富瞭解,同時又是與台灣最鄰近省分的長官,所以奉命赴台參觀,對台灣的高速發展感到驚訝,特別是相對中國多年戰亂下的停滯不前,令陳儀深省與反思。

之後陳再派人到台灣考察。

1937年出版《台灣考察報告》,建議福建省學習台灣經濟。

1943年兼任代理陸軍大學校長[7]:34。

1944年4月,國民政府行政院設立「台灣調查委員會」,任陳儀為主任委員(委員有沈仲九、錢宗起、夏濤聲、周一鶚、王芃生、胡福相、何孝怡等和臺籍的丘念台、謝南光、黃朝琴、游彌堅、李友邦等)。

調查委員會對台灣日治時期的政治、經濟、民生、軍事等各方面作出頗為詳細的調查,報告書長達四十餘萬字。

之後提出的《台灣接管計劃綱要》,亦獲政府的接納。

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日本無條件投降。

1945年8月,蔣中正設置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以陳儀為長官[9]:47。

8月29日,蔣委任陳儀為台灣省行政長官,之後又委派兼任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的總司令。

10月24日,陳儀在美軍將領陪同下從上海飛抵台北。

10月25日,依照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元帥(麥帥)發佈的《一般命令第一號》規定,陳儀代表接受在台日軍第10方面軍司令官安藤利吉將軍的投降,並作為盟軍中國戰區蔣中正特級上將的代表,軍事接收臺灣。

 行政長官陳儀在二二八事件發生期間,於三月六日公開承諾將舉行縣市長民選等民主化政治改革,暗中要求增援大軍由中國大陸抵臺鎮壓 二戰戰敗之後,多數高層日本籍官員遣返回日本,無論是使用台灣閩南語的閩南人,或客家話的客家人,甚至是漢人以外的臺灣原住民,在多年日語教育下,幾乎不曉中文書寫,亦不能使用官話溝通;原有的日本人高層職位,多改由中國大陸能通國語的外省人擔任。

但是大陸官吏,良莠不齊,不通閩南語、日語,貪污詐欺情事頻傳,涉足不良場所、不守紀律,時與民眾衝突,更是常為新聞媒體報導。

而駐台灣的國軍,多有乘車用餐不付款、低價強購、賒借不認帳,乃至有偷竊、搶劫、詐欺、姦污婦女、開槍傷人等情事發生,此與臺灣日治時期日籍官員、日軍的法紀嚴明形成強烈對比[10],也使得本省人愈來愈反感國民黨與長官公署。

[11]此外,政府以隨意印刷通貨鈔票的方式,[12]應付財政支出(以至後來國府運黃金來臺,做為幣制改革的儲備金,一元新台幣換四萬舊台幣)[13],並將米、布、鹽、糖等民生物資運往中國大陸以資助國共內戰,導致臺灣物質缺乏,民生困苦,工業、農業也出現巨幅倒退,經濟情況比二次大戰末期更加惡化。

政府大量印製鈔票的結果,經濟上出現惡性通貨膨脹,物價一日三漲,民不聊生,路有餓殍,加上台灣人民飽受歧視、各方面備受打壓,致使臺灣人對陳儀主掌的長官公署民怨沸騰,反抗之聲頻傳。

1947年2月27日晚間,臺北菸酒專賣局葉得根、傅學通等六名查緝員出門辦案。

一名寡婦林江邁在臺北市大稻埕太平町法主真君廟對面之天馬茶房販賣香菸,兼及一些未稅的私菸,走避不及被沒收私菸,連已繳稅之菸品與身上財物亦不放過。

林婦下跪哭求葉得根,緊抱葉得根腿部,葉竟以槍柄痛擊林婦頭部,頓時林婦血流如注、昏迷倒地。

圍觀民眾義憤包圍查緝員,要求賠償林婦醫藥費,查緝員四散分逃,查緝員傅學通逃至永樂町(今西寧北路一帶),對空鳴槍示警,卻擊中在自宅門口觀看的市民陳文溪(20歲,胸部中彈,送醫次日死亡),史稱緝菸血案,更加引發民眾不滿情緒。

2月28日,台灣爆發「二二八事件」;因對當局處理昨日「緝私血案」方式不滿,台北市民早起結隊遊行,並到市專賣局請願,因無人接見,更引起民眾不滿[14]:8297。

下午1時,民眾齊至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請願,要求懲辦兇手,撤銷專賣局,遭軍警開槍射擊,數人死傷;市內停工、停課,民眾自發開會,並佔領廣播電台,向全省廣播,呼籲全省民眾支援台北民眾反貪官污吏之鬥爭[14]:8297。

過程中公署衛兵無預警對民眾開槍掃射,當場造成許多民眾死傷,使得民眾的情緒更為憤慨,局勢急遽惡化,請願演變為起義。

下午3時,陳儀宣布戒嚴,出動軍警鎮壓[14]:8297。

消息傳出後,台灣全省各地均發生民眾反抗,響應台北之行動[14]:8297。

至此爆發一年多來因國民政府貪腐失政所累積的龐大民怨,由臺北市而起,全台響應反抗政府。

政府與民眾衝突對抗之下,各地發生軍民衝突。

陳儀接受台灣知名人士蔣渭川等提議,成立有台灣人參加之「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15]:51。

3月1日下午5時,陳儀向全台廣播,宣布處理辦法:一、懲凶;二、撫恤傷亡;三、今晚12時起解除戒嚴,禁止罷工、罷課、罷市、集會遊行;陳儀廣播後,又秘密召集手下集議對付辦法,電請南京派兵到台灣並調台南鳳山部隊北上增援[14]:8300。

3月2日,蔣中正電令駐京滬線之第二十一軍開赴台灣「平亂」,軍部及直屬營、連和第一四六師即日在吳淞上船直開基隆,第一四五師在連雲港集結候輪開高雄,限3月8日前到達,該軍到台後歸陳儀指揮[14]:8300。

全臺血腥鎮壓與清鄉,許多台灣菁英及平民百姓因此罹難。

解嚴後,行政院官方調查的罹難人數約1.8萬至2.8萬人[16][17]。

3月6日,陳儀發表廣播講話,表示準備改革省、縣行政機構,同時又秘密與部下策劃援軍到後之行動方案[14]:8305。

3月10日,陳儀下令解散台灣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台灣警備司令部通告取消台灣所有「非法」團體,禁止集會遊行,並限令民眾上繳槍枝[14]:8308。

楊亮功致電于右任,報告抵台情形,稱與陳儀商議,對事變「將採鎮壓與安撫兼施辦法。

」[14]:83083月14日,台灣行政長官公署秘書長葛敬恩乘專機飛南京,代表陳儀向蔣報告事變經過;葛談話稱,2月28日暴動原因係日據時代遺留之鷹犬與近由海外遣回之台籍浪人受奸徒煽惑[14]:8312。

美國駐華大使司徒雷登也向蔣中正提出備忘錄,批評陳儀的鎮壓行為,且要求陳儀撤職[18],由於擔心美援落空,蔣中正勉強接受撤換的意見。

當各界撻伐陳儀的聲音風起雲湧,陳儀一手導演國大代表、參政員、省縣市參議會、各保甲長聯名電呈中央挽留自身職位的戲碼[19]。

3月17日,陳儀電請蔣中正表示辭職。

3月18日,蔣中正批准請辭,並慰勉陳儀「收復台灣,勞苦功高,不幸變故突起,致告倦勤,殊為遺憾,現擬勉從尊意」[20]。

3月17日、18日連續兩個晚上,陳儀徵求蔣經國同意讓自己接任臺灣省主席,蔣經國堅決拒絕[21]。

3月22日,中國國民黨第六屆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舉行第八次大會,會議通過將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撤職查辦[14]:8318[22]。

4月5日,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向省民作告別廣播,強調炎黃子孫應以中國人為榮[14]:8329。

4月22日,行政院會議議決:撤銷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改為台灣省政府,任命魏道明為主席,各廳增設副廳長,由台灣本省人擔任[14]:8338[23]。

4月29日,行政院核定臺灣省政府委員、廳長和處長人選,全部22個職位中,有12名臺籍人士[24]。

5月11日,受二二八事件被政府撤職之原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陳儀返回南京[14]:8352[25],改任國民政府顧問[26]。

5月12日,陳儀受到蔣中正召見並共進午餐[14]:8352。

5月15日,魏道明抵達臺灣,與行政長官公署進行交接[27]。

5月16日,首任台灣省政府主席魏道明在台北宣誓就職,宣布解除戒嚴令,結束清鄉工作,廢除新聞、圖書及郵電檢查,撤銷交通及通訊機構之軍事管制,台幣與法幣之比率改為1比44[14]:8355。

1948年6月30日,蔣正式任命前台灣行政長官陳儀出任浙江省政府主席[14]:8629。

陳儀晚年賦詩一首:「事業平生悲劇多,循環歷史究如何,癡心愛國渾忘老,愛到癡心即是魔」[28]。

教唆湯恩伯率部投共被捕編輯 1949年1月23日,傅作義投降中國共產黨,揚言「北平局部和平」,共產黨遂入據故都北平[9]:58。

浙江省政府主席陳儀在中國共產黨人和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主席李濟深等人幫助下,決心以傅作義為榜樣[14]:8795。

1月上旬,京滬杭警備總司令湯恩伯向陳提出要和中共地下黨聯繫人作商談[14]:8795。

1月28日,陳派外甥丁名楠持親筆信赴上海見湯,函謂:「茲有xxx先生應邀去見你,請你和他暢談。

我們以前的計劃他都同意,希迅速實行,以免夜長夢多。

」[14]:8795此函被上海警察局長毛森發覺,湯為個人安危,於次日將陳密函送溪口蔣中正處告密,並向蔣誓輸忠誠,自請誘捕陳儀歸案[14]:8795。

毛森是軍統特務。

因陳儀對湯恩伯而言是有提攜之恩的恩師,因此湯恩伯懇求蔣中正從輕量刑。

蔣得報,即命國防部保密局局長毛人鳳派特務對陳嚴密監視,並安排其心腹周碞準備接備陳儀職務[14]:8796。

1949年2月,陳儀移交浙江省政府主席;因涉通中共有據,「到滬後即被看管」[29]:157,後押至臺灣。

蔣經國函電宋美齡:「陳儀曾聯絡共匪謀和幸早得發現未成事實時局不安人心大變前途殊堪憂也兒」[30]:86。

槍決編輯  槍決前的陳儀。

1950年4月,陳儀被押到台灣後,「即對任何人不再發一言一語,終日如老僧入定。

」[31][32]後囚禁於基隆,又轉移到萬華的憲兵第四團看守所。

5月19日,蔣中正親下手諭紙條「槍決可也」,指示台灣軍事法庭判決陳儀死刑。

陳儀死前由福建共同推行過「新生活運動」的「五虎上將」蔣鼎文打理一切。

蔣中正命保密局局長毛人鳳辦理此事,毛人鳳隨即下令委由技術總隊少將隊長杜長城辦理。

6月18日凌晨2時,杜長城又派遣部下中校大隊長劉學仁處理此事,劉學仁選由幹員朱國瀛、魏俊慧、伍祖蔭、李國輝等人執法,劉學仁害怕陳儀情緒波動,不利槍決,欺騙陳儀,說蔣中正要召見陳儀,陳儀起身盥洗沐浴,並用餐,還盛裝打扮,穿戴淡黃色禮帽,配上黃色西裝外套、白襯衫,並配上派克對筆,手戴勞力士白色手錶,衣冠楚楚地上車,車行至新店,保密局派遣攝影師范德福守候拍照,陳儀一見相機,方知原來是押往槍決,陳儀腿軟不前,李國輝與魏俊慧一左一右,扶陳儀至一名上校軍法官面前,軍法官驗明正身之後,即宣讀判決書,並說:「奉總統手批,執行槍決,你有甚麼話說沒有?」陳儀強作鎮定,答曰:「我人死,精神不死,我流的血,是替京滬杭一千八百萬同胞流的血。

」亦即坦承自己通共,說完即俯首不語,軍法官又問:「那對你的親人子女,還有甚麼話要說?」陳儀沈思片刻,回答:「沒有。

」隨即向行刑者說:「向我的頭開槍。

」然而保密局已經決定向他的背部開槍,以保存其面貌完整,朱國瀛向他背後連開兩槍,陳儀摔了個四腳朝天,仍不死,呼吸甚為急促,劉學仁衝上前去,又補了一槍,方將陳儀擊斃[33]。

中央社記者龔選舞在其回憶錄提到陳儀之死時指出,國防部軍法局通知他與攝影師兩個人,請他們現在到極樂殯儀館(當時台北惟一的殯儀館),龔和攝影師「王介生」去了,他看見一張木板床上,一個人穿著軍裝,留著鬍子,已經化妝過,面貌很慈祥的樣子,這個人就是陳儀,「為什麼叫我們去看、去照相呢?這和槍斃共諜吳石原因一樣,找中央社拍照,呈給蔣中正看。

」[34]有一說陳儀伏法於專門槍殺政治犯的馬場町。

郭冠英則表示,保密局本欲在馬場町執法,後聽聞蔣渭川等人打算組團圍觀陳儀死狀,為了保障陳儀尊嚴,於是改在新店執法,使蔣渭川等人因此撲空[35]。

死後編輯 陳儀伏誅後,湯恩伯「在其臺北三峽寓所中,如喪考妣,終宵繞室徬徨,復在私宅堂屋設靈堂,一連自書輓幛多幅」[31]。

陳儀死後,由五弟陳錚收屍火葬,骨灰埋於今新北市五股區,立碑曰:「陳公退素之墓」,不寫本名,以避免受到報復、盜墓。

其墓園的位置曝光後,時常遭人噴漆破壞,2013年更被發現墓碑與骨灰已失蹤,是遭破壞或已遷葬尚眾說紛紜,不過從現場跡象研判,遷葬的可能性較大[36]。

陳儀在遺言中強調,他是替京滬杭1,800萬人民流血,又因他本有意投共,中共對陳儀家屬與後人亦多所照顧。

2011年,陳儀的外孫項斯文將陳儀的骨灰用一個背包偷偷背回上海,最終在2014年6月安放在杭州安賢園[37]。

家庭編輯 父親陳炳鏞,號靜齋,日本正金銀行買辦、杭州正祥盛綢莊老闆。

妻子為日本人,且兩人並無子嗣。

兄長陳威曾於1912年至1925年擔任中國銀行副總裁。

五弟陳錚為陳儀收屍殮葬。

外甥丁名楠,歷史學家。

對陳儀的評價編輯 蔣中正在日記中批評陳儀「態度倔強」、「至死不悟」、「萬惡官僚之腦筋」、「迷妄」[38]。

臺灣方面對陳儀的評價大多是批判的,並不分泛藍或泛綠。

不論是其政治上的失策,引發省籍不平等的疑慮;經濟上的無能更是使本省人民不聊生。

相較於戰前日本官、軍之紀律嚴明,陳儀部下之官僚風氣卻是貪腐無比,顯示陳儀治臺完全失敗[31][39]。

臺北市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內的紀念碑,碑文稱陳儀「顢頇剛愎,壹面協調,壹面以士紳為奸匪叛徒,逕向南京請兵」。

作家李敖認為蔣中正負二二八事件主要責任,不應該由被處死的陳儀背黑鍋,而他在國共內戰時都「打得焦頭爛額」[40]。

1980年6月9日,中共中央統戰部、中共中央調查部追認陳儀為「為中國人民解放事業貢獻出生命的愛國人士」[41]。

陳儀故居現在成為杭州市旅遊局的辦公單位。

參考文獻編輯 ^金老ㄕ.如果不是陳儀,二二八事件會有不同的結局嗎?.gushi.tw.故事.2017-02-26[2017-03-07].(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3-07)(中文(臺灣)).  ^《兩岸史話-被歷史誤判的陳儀》.中時電子報.中時集團.(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6-27).中國時報2008-07-21【黃清龍報導】陳儀改任國民政府顧問,五月十一日離台,隔年六月擔任浙江省主席,後因被控「勾結中共,陰謀叛亂」被捕,經軍法審訊終結判處死刑,蔣介石於一九五○年六月十四日批准執行,而於十八日在新店碧潭槍決。

  ^陈仪被枪决前后,以及评说(图).博訊新聞網.[2016-03-06].(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6-20).台北近郊有個碧潭,一九五零年六月十八日清晨五時許,陳儀被解到此地槍決。

  ^老情報員揭極機密228禍首陳儀槍決現場獨家還原.中時電子報.中時集團.[2015-07-23].(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7-23).被哄上車 抵新店空軍公墓。

  ^《「介入境遇」到「自我解放」--郭松棻再探:郭松棻再探》 ^莫忘來時路/6月18日-陳儀結束悲劇一生(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蔣中正一紙手諭「槍決可也」,1950年6月18日曾任台灣省行政長官的陳儀在台北馬場町被槍決了(見圖,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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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允許恢復其自由,但遭到陳儀拒絕,說:「我有何錯?我無錯,他不高興,可殺我,我已年過半百,死得了。

悔過書我不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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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之重要有如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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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編輯 台灣新文學史-陳芳明教授主講-【陳儀】(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維基共享資源中相關的多媒體資源:陳儀 前任:安藤利吉(台灣總督) 台灣首長 繼任:魏道明(台灣省主席) 新頭銜 中華民國台灣省行政長官1945年10月25日-1947年4月22日 後一同性質職務:台灣省主席 取自「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陳儀&oldid=7294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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