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不到,傳送恐嚇簡訊之法律責任-生活與法律-臺灣臺北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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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女事後被嚇得改名、換電話,但仍不斷被騷擾,最後只好提告,高雄地院則依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判連女5個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連女2014年8月間與林女在同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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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不到,傳送恐嚇簡訊之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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