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全球資訊網-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草案
文章推薦指數: 80 %
行政院乃於97年2月15日再次函送電腦處理資料個人保護法修正草案請本院審議。
本次修法將「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之名稱修正為「個人資料保護法」以擴大其適用範圍,落實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研究成果
法案評估
專題研究
兩岸研究
聯合研究
議題研析
委員登入
法案評估
Facebook
twitter
print
envelope
:::
首頁
關於立法院
各單位
法制局
研究成果
法案評估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草案
撰成日期:97年5月
更新日期:97年5月1日
資料類別:法案評估
作者:陳瑞基
編號:B00564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自84年8月11日公布施行至今,已經逾12年,對於人民的個人資料保護愈顯不足,社會上有層出不窮的詐騙案件,有相當比例的詐騙案件是因為個人資料外洩所造成。
行政院乃於97年2月15日再次函送電腦處理資料個人保護法修正草案請本院審議。
本次修法將「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之名稱修正為「個人資料保護法」以擴大其適用範圍,落實對個人資料之保護,將保護客體予以擴大,不再以經電腦處理之個人資料為限。
以期能夠對個人資料及個人隱私權有完善的保護。
現行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利用,應於法令職掌必要範圍內為之,並與蒐集之特定目的相符。
在有關法制的規範上應該要落實OECD之「有關個人資料之國際流通及隱私權保護準則」的規範,使得蒐集個人資料堅持一、蒐集限制原則,二、資料內容正確性原則,三、目的明確化原則,四、利用限制之原則,五、安全保護原則,六、公開之原則,七、個人參與原則,八、責任原則等八大原則,透過其他的法制規範,適當地限制例外情形,在法制明確規範的基礎上保護個人資料在蒐集、利用、處理(包括輸入、儲存、編輯、更正、檢索、刪除、輸出)的過程中得到妥善的保護。
並應依照大法官釋字第585號、釋字第603號解釋及釋字第631號解釋的解釋意旨,對於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利用與傳遞行為,應依據蒐集時依據法令規定的特定目的進行蒐集,不應該逾越該特定目的從事資料處理、利用與傳遞行為,以保障人民的個人隱私權。
延伸文章資訊
- 1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而對於個人資料檔案為非法輸出、干擾、變更、刪除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妨害個人資料檔案之正確,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處三年以下 ...
- 2法規名稱: 個人資料保護法 - 植根法律網
... 施行(中華民國101年9月21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 010056845 號令除修正公布之第6條、第54條條文外,其餘條文定自101 年10月1日施行)(原名稱: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 3淺談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案 -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規範個人資料保護之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係民國八十四年八月一日公佈施行。 ... 上開修正草案共五十五條,名稱修正為「個人資料保護法」,適用之主題與 ...
- 4法規內容-「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電資法)共54則函釋 ...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電資法)共54則函釋(如附一覽表),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公發布日:, 民國108 年03 月19 日. 發文字號:, 發法字第 ...
- 5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三、個人資料檔案利用機關名稱。 四、個人資料檔案保有之依據及特定目的。 五、個人資料之類別。 六、個人資料之範圍。 七、個人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