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告訴之主觀不可分」? @ 嵐川法律事務所:: 痞客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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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規定:「但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之罪,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即為以前告訴主觀不可分的例外規定。

 嵐川法律事務所 跳到主文 生活法律・法律諮詢・演講邀約 ・LINE諮詢帳號:@343bnwcd・電話:0912-730297 部落格全站分類:生活綜合 相簿 部落格 留言 名片 Aug10Mon202010:10 什麼是「告訴之主觀不可分」?     指對共犯一人告訴或撤回告訴,其效力及於其他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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