瀆職-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 Wikipedia
文章推薦指數: 80 %
瀆職(英語:misfeasance/ nonfeasance/ malfeasance),是指國家官員公務員等公職人員濫用職權、疏忽職守(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者不認真履行職責)、 ...
瀆職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此條目論述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主,未必具有普世通用的觀點。
請協助補充內容以避免偏頗,或討論本文的問題。
瀆職(英語:misfeasance/nonfeasance/malfeasance),是指國家官員公務員等公職
延伸文章資訊
- 1中華民國刑法§125-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條文內容 · 一、濫用職權為逮捕或羈押者。 · 二、意圖取供而施強暴脅迫者。 · 三、明知為無罪之人,而使其受追訴或處罰,或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不使其受追訴或 ...
- 2濫用職權型瀆職罪的表現形式及其社會成因與治理- 台灣法律網 ...
濫用職權型瀆職犯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公務活動中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褻瀆公權力的故意類瀆職犯罪,是公權力腐敗的極端表現。
- 3中華民國刑法-編章節條文-全國法規資料庫
- 4有權不能亂用,濫用職權罪這麼認定- 每日頭條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是這樣規定的【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 ...
- 5中華民國刑法§125 相關判例-全國法規資料庫
有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之公務員,為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濫用職權為逮捕或羈押者。 二、意圖取供而施強暴脅迫者。 三、明知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