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癮戒治輔導 - 智慧查找案例-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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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食海洛因、嗎啡、安非他命、大麻等第一級、第二級毒品,如果被抓到,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20條第1項規定,將會被入勒戒處所觀察、勒戒,其期間不得逾二月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智慧查找 智慧查找案例 瀏覽選項 智慧查找主選單 毒癮戒治輔導 路徑: 毒癮戒治輔導吸食海洛因、嗎啡、安非他命、大麻等毒品第1次被抓 吸食海洛因、嗎啡、安非他命、大麻等第一級、第二級毒品,如果被抓到,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20條第1項規定,將會被入勒戒處所觀察、勒戒,其期間不得逾二月。

除非,依據同條例第21條規定,在犯罪沒有被發現前,已向醫療機構請求治療才不用進入勒戒處所觀察、勒戒。

請點選以下選項,瞭解進入勒戒處所或醫療機構的後續流程。

進入勒戒處所觀察、勒戒 被抓前已在醫療機構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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