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印/抄錄/查閱/證明-抄錄申請- 工廠登記 -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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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檢附影本均應附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並加蓋工廠及工廠負責人印章。

2.申請抄錄工廠登記資料繳交規費:每廠次應繳納抄錄費新臺幣1,000元。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抄錄申請 返回 ::: 現在位置 首頁 >登記專區 >工廠登記 >影印/抄錄/查閱/證明 友善列印 回上一頁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LINE   應備書件 注意事項 表格 範例 1.工廠資料抄錄申請書 各項申請書件之紙張大小,以A4尺寸為原則。

odt word 範例 2.身份證證明文件影本 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印於A4紙張,需蓋公司章及負責人章。

    3.利害關係證明文件影本 以利害關係人身分申請者應檢附。

    4.委託書 如非工廠負責人親自辦理,均應檢附委託書一份。

odt word 範例 備註: 1.檢附影本均應附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並加蓋工廠及工廠負責人印章。

2.申請抄錄工廠登記資料繳交規費:每廠次應繳納抄錄費新臺幣1,000元。

【※以郵政匯票檢附,抬頭為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市府分類: 經濟發展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5-07 發布日期: 2021-05-07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工業科 點閱次數: 12804 至頁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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