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教育部加強新聞工作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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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工作小組通知後備妥新聞稿,向部長、次長報告,並對外發言。
五、本部主動對外說明之重大訊息、法案及活動等均應奉部長或政務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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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教育部加強新聞工作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101年12月25日
修正日期:
民國106年07月17日
發文字號:
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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