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教育部加強新聞工作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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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工作小組通知後備妥新聞稿,向部長、次長報告,並對外發言。

五、本部主動對外說明之重大訊息、法案及活動等均應奉部長或政務次長、.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教育部加強新聞工作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101年12月25日 修正日期: 民國106年07月17日 發文字號: 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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