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慣竊告知偷車地警給賞金遭法辦- Yahoo奇摩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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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全文0三立新聞網2020年8月12日上午10:05·4分鐘(閱讀時間)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新北市警局去年爆發員警與機車慣竊合作,偵辦竊盜案時,製作不實筆錄疑涉犯偽造文書罪嫌,案經新北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三重分局賴姓員警,明知葉姓慣竊主動告知他偷車,卻謊稱自己調閱監視器查獲,考量他坦承犯行,因此依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判處1年2月徒刑,緩刑3年,向公庫支付5萬元;至於同分局許姓員警遭控涉嫌教唆竊盜,許員挨告後反咬檢方不當取供,法官審理時,認為難認檢察官已善盡其舉證責任,基於「罪證有疑,利於被告」證據法則,判許員無罪。
三重警分局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