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上的「家」 .-法務部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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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親屬編第六章是規定「家」的專章,一共有七條條文,有關家的定義,民法第一 ... 這家內的成員,除了家長一人之外,其餘都是家屬,家長原則上由家屬推選來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首頁 法治視窗 法律推廣 法律時事專欄 回上一頁 轉寄文章 友善列印
延伸文章資訊
- 1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
三、為配合家長定義之修正,修訂子女為其所監護或照顧之學生,並增. 列配合學校防制校園霸凌措施與性別平等教育,為家長應負責任之. 一。(修正條文第四條).
- 2怪獸家長-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怪獸家長(日语:モンスターペアレント, Monster parent),又稱怪物家長、恐龍家長,是學校對於以自我為中心,不講理的監護人所造的和製英語。普遍認為這 ...
- 3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 ...
本辦法所稱家長,指國民教育階段學生之父母、養父母或監護人。 第 3 條 家長、家長會及家長團體,得依法參與教育事務,並與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學校及教師 ...
- 4家長- 教育百科
- 5「家長」的定義| 明光社
從以上可見,要成為家長,必須存在以下其中一種關係:血緣、婚姻;或領養。這些條件的用意是確保家長對孩子的承擔。就血緣來說,父母在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