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通過「中醫藥發展法」 - 衛生福利部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中醫藥發展法經朝野黨團共同努力,在本(108)年12月6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其立法完成代表我國中醫藥發展邁向重大里程碑,確立國家中醫藥發展之基本原則,促進中醫藥永續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108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12月新聞 首頁 最新消息 焦點新聞 108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12月新聞 立法院三讀通過「中醫藥發展法」 資料來源:中醫藥司 建檔日期:108-12-06 更新時間:108-12-06 中醫藥發展法經朝野黨團共同努力,在本(108)年12月6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其立法完成代表我國中醫藥發展邁向重大里程碑,確立國家中醫藥發展之基本原則,促進中醫藥永續發展並增進全民健康福祉。

中醫藥發展法共7章24條,制定重點如下: 一、促進中醫藥永續發展政策:每5年訂定中醫藥發展計畫,保障財政及行政資源;設置中醫藥研究基金,廣籌財源挹注,永續中醫藥研究量能,提升實證醫學研發成果轉化成中醫藥發展應用;推動中醫藥研究發展、中藥製劑之創新與開發及中藥藥用植物種植,提供適當之獎勵或補助。

二、完善中醫藥醫療及照護服務:強化中醫藥在全民健康照護之功能及角色,提升中醫醫療可近性與醫療品質,發展具中醫特色之預防醫學、居家醫療、中西醫合作及中醫多元醫療服務,促進中醫醫療利用及發展。

三、提升中藥品質管理及產業發展:發展國內中藥藥用植物種植,提供獎勵及土地租期保障;加強中藥上市後監測措施,並公布執行結果,完善中藥品質管理規範,提升中藥品質。

四、精進中醫藥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育:建置國家中醫藥知識庫,發展中醫藥實證醫學,促進中醫藥創新及研究發展,加強國際交流;保存中醫藥傳統技藝與知識,讓傳統與現代兼容並蓄發展。

完善中醫醫事人力規劃,培育中醫藥科技研究人才,普及國民中醫藥知識教育。

衛生福利部再次感謝朝野立委、民間團體及專家學者之協助與鞭策,期以本法為基礎,永續中醫藥政策發展,完善中醫藥醫療照護,提升中藥品質管理及產業發展,精進中醫藥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育,彰顯臺灣中醫藥特色及發揮國際影響力,並增進全民健康福祉。

回上一頁 本部簡介 部長 次長 主任秘書 行政組織 本部單位及所屬機關 使命願景及重大政策 政策報導 部徽設計說明 最新消息 焦點新聞 真相說明 公告訊息 活動訊息 招標資訊 就業資訊 便民服務 部長信箱 人民線上申辦服務專區 表單下載 諮詢服務專線 政府出版品 電子報訂閱 相關問題Q&A 衛生福利e寶箱 常用查詢 法令規章 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 法規通報 全國法規資料庫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反貪資訊網 遊說法專區 法規鬆綁 衛教視窗 宣傳資訊 宣傳影片 相關連結 員工入口網 回頁首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