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228條之1-函釋 - 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文章推薦指數: 80 %
公司章程得訂明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於每季或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為之。
公司前三季或前半會計年度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應連同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交監察人查核 ...
跳到主要內容
:::
首頁
法規目錄
網站導覽
全國法規
ENGLISH
簡易版
全文檢索
請輸入檢索條件
法規名稱
關鍵字
檢索項目
全選
法規檢索
行政函釋檢索
司法裁判檢索
搜尋
延伸文章資訊
- 1公司法§228-1-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公司章程得訂明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於每季或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為之。 公司前三季或前半會計年度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應連同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交監察人查核 ...
- 2股東之盈餘分派請求權 - 司法新聲
按公司法第165 條第2 項規定:「前項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於股. 東常會開會前三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十五日內,或公司決定分派. 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 ...
- 3公司法第228條之1-函釋 - 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公司章程得訂明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於每季或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為之。 公司前三季或前半會計年度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應連同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交監察人查核 ...
- 4你的盈餘分配議案正確嗎? – 佳明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其餘除派付股息外,如尚有盈餘,再由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並無可不繼續提列法定盈餘公積的但書,因此若A公司不繼續提列法定盈餘公積將違反章程之規定。 公司法第237 ...
- 5公司法-編章節條文-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