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機車污染源管制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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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民眾檢舉:. 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第四十六條規定使用中之汽車排放空氣污染物,經直轄市、縣(市) ... 最新消息 關於本計畫 法令規章 定檢站地址 檢測資料查詢 相關連結 問與答 烏賊車檢舉 移定車行程 法令規章 法令依據 1.未實施定檢: 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四十四條條規定,汽車應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檢驗不符合第三十六條排放標準之車輛, 應於一個月內修復並申請複驗。

前項檢驗實施之對象、區域、頻率及期限, 由中央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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