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108.09.09. 府訴三字第1086103328號訴願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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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條第1款規定:「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食品:指供人飲食或咀嚼之產品及其原料 ... 所需熱量及營養素,維持生理正常運作,其廣告或標示不得誇大、宣稱療效,除非 ... 民國110年09月04日星期六17時46分 ::: 設為首頁 網站導覽 ENGLISH 都市計畫書法規命令專區 SOP專區 LOGO下載 iOS&AndroidAPP 線上教學 回首頁 回法務局首頁 . 全站查詢: . . . . . .
延伸文章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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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不得宣稱療效,內容不得虛偽或誇大不實之外,針對食品、健康食品與化妝保養品產業,衛生福利部也規範了前述各產業廣告得宣稱及不得宣稱例句,礙於篇幅與閱讀 ...
- 2醫療器材之廣告宣稱有療效小心觸犯藥事法 - 中新法律事務所
- 3健康食品公告保健功效用詞及涉嫌違規用詞認定表
法律名詞,法律上之定義為「具有保健功效,並標示或廣告其具該功效,且 ... 許可證,而宣稱為「健康食品」或具健康食品之保健功效者,則依違反健康食.
- 4食品廣告管理& 案例分享
市售包裝食品營養宣稱規範 ... 宣稱預防、改善、減輕、診斷或治療疾病或特定生理情形 ... 定義(24). 刊播. 藥商於事前送審(66). -非藥物禁止宣稱療效.
- 5立法院-食品廣告涉及療效與誇大不實之管理問題
(1)宣稱預防、改善、減輕、診斷或治療疾病或特定生理情形:例句:治療近視。恢復視力。防止便秘。利尿。改善過敏體質。壯陽。減輕過敏性皮膚病。治失眠。防止貧血。降血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