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連帶保證人權益銀行應每年書面通知3資訊| 產經| 中央社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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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連帶保證人權益,以免債務人已發生授信逾期,連帶保證人卻渾然不知,金管會督導銀行公會修正相關規定,要求銀行自今年起,應每年一次以書面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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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人保證同一債務者,除契約另有訂定外,應連帶負保證責任。 ... 就定有期限之債務為保證者,如債權人允許主債務人延期清償時,保證人除對於其延期已為同意外,不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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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義的保證責任期限是自保證合同成立之時起算。雖然在連帶保證中,保證債務期限的起算點與保證期間的起算點是一致的,均從主債務的履行期限屆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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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擔保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連帶責任擔保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