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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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民事判例90年台上字第1231號, 當事人約定債務人遲延給付時,須經債權人定一定之期限催告其履行,而債務人於期限內仍不履行,債權人始得解除​契約 ... 第254條: 契約當事人之一方遲延給付者,他方當事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其履行,如於期限內不履行時,得解除其契約。

司法解釋: 釋字第675號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二十二日修正公布之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第四條第五項,關於「本條例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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