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脈診又賣藥男子違反醫師法被起訴– 芋傳媒Taro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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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法規定,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執行醫療業務者,處6 個月以上5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 萬元以上150 萬元以下罰金;藥事法規定,製造或 ... 芋傳媒TaroNews-台灣觀點.芋見真相   讚FollowersSubscribersFollowers 首頁綜合私自脈診又賣藥男子違反醫師法被起訴 綜合社會 私自脈診又賣藥男子違反醫師法被起訴 作者芋傳媒 發表時間2018-12-1111:54 圖片來源:中央社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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