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ealEZ買賣旺-醫療器材販售注意事項 - 台灣經貿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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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業者應依據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公告之衛授食字第1061600625號公告「藥商(局)得於通訊交易通路販賣之醫療器材及應行登記事項」辦理,並依同函第五點,於通訊交易通路明顯 ... Togglenavigation TogglenavigationTogglenavigation 藥商於台灣經貿網iDealEZ買賣旺販售「醫療器材」之申請流程 因應政府政策,台灣經貿網即日起開放藥商於本站販售醫療器材! 依據行政院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商(局)通訊交易通路販賣醫療器材資訊專區」、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公告之衛授食字第1061600625號公告「藥商(局)得於通訊交易通路販賣之醫療器材及應行登記事項」,及藥事法施行細則第9條,藥商可於台灣經貿網買賣旺等郵購買賣通路販售第一等級醫療器材及衛服部公告之第二等級醫療器材,並應遵守下列事項:  1.向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登記下列事項:藥商(局)登記事項通訊交易通路業者授權同意書通訊交易通路類型(網際網路)。

通訊交易通路連結(指網址、地址、電話等可追蹤至藥商(局)及通訊交易通路業者之連結方式)。

諮詢專線。

藥商(局)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及身分證統一編號。

通訊交易通路業者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及身分證統一編號。

授權販賣之產品。

授權期間。

2.應於網站明顯可見之處,以易於消費者清楚辨識方式,標明下列事項: (一) 醫療器材許可證所載核准字號、品名、藥商名稱、製造廠名稱及製造廠地址。

 (二) 藥商(局)許可執照所載藥商(局)名稱、地址及許可執照字號。

 (三) 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

 (四) 藥商(局)諮詢專線電話。

 (五) 應加註「消費者使用前應詳閱產品說明書。

 (六) 具量測功能之產品,須載明提供定期校正之服務及據點資訊。

 買賣旺申請流程如下:      註:可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醫療器材許可證資料庫」查詢醫療器材之等級。

提醒您! 相關證明請提出蓋有與正本相符之影本予中華民國對外貿易協會存查。

申請業者應依據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公告之衛授食字第1061600625號公告「藥商(局)得於通訊交易通路販賣之醫療器材及應行登記事項」辦理,並依同函第五點,於通訊交易通路明顯可見之處,以易於消費者清楚辨識之方式揭露法定事項。

申請業者就所載資訊內容應自行評估是否涉及藥物廣告,並依藥事法規定申請相關核准後方得刊登;中華民國對外貿易協會不負審核責任。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協會保有審查決定是否刊登或刊登後是否下架之權利。

如申請業者未據實填寫本申請單或違反本申請單或「Taiwantrade台灣經貿網」相關規定,中華民國對外貿易協會得逕予處罰或就一切損害或損失請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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