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體育局開放式運動場地收費基準 - 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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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開放式運動場地收費基準. 法規位階:,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規定之行政規則. 制(訂)定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11月13日. 民國110年10月12日星期二01時03分 ::: 設為首頁 網站導覽 ENGLISH 都市計畫書法規命令專區 SOP專區 LOGO下載 iOS&AndroidAPP 線上教學 回首頁 回法務局首頁 . 全站查詢: . . . . . . . . :::現在位置:首頁>法規資訊 字級: 小 中 大 臺北市現行法規 法規類號: 北市35-06-3012 名  稱: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開放式運動場地收費基準 法規位階: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規定之行政規則 制(訂)定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11月13日 沿革: 中華民國109年11月13日臺北市政府體育局(109)北市體設字第1093026361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十點,並自110年3月1日生效 附件下載 1. 附表-臺北市政府體育局開放式運動場地開放時間及收費基準表.odt ::: .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東北區 電話:1999(非臺北市02-27208889) 傳真:02-27596695、02-27593266 單一陳情:https://hello.gov.taipei/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本局信箱係處理與系統相關之問題,其餘市政問題請至單一陳情系統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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