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稅延期申報應檢附文件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申請人(即合法繼承人)國民身分證正本。

· 繼承人為外籍人士,應檢附護照或居留證正 · 繼承人與被繼承關係證明及加蓋繼承人印章 · 被繼承人除戶資料或死亡證明 · 死亡人為非中華 ... X 訊息 關閉 x 首頁 > 服務園地 > 全功能櫃檯 > 全功能櫃檯服務介紹 > 臨櫃申辦檢附文件 >遺產稅延期申報應檢附文件 ::: 全功能櫃檯服務介紹 服務流程 臨櫃申辦檢附文件 ::: X 轉寄好友 「*」為必填欄位 *寄件者(必填) *收件者(必填) *郵件內容(必填) *驗證碼(必填) 重新產生驗證碼 點擊驗證碼圖片可寄發驗證碼至信箱(另開新視窗) 遺產稅延期申報應檢附文件 申請人(即合法繼承人)國民身分證正本。

繼承人為外籍人士,應檢附護照或居留證正 繼承人與被繼承關係證明及加蓋繼承人印章 被繼承人除戶資料或死亡證明 繼承人為大陸地區人民,應檢附: (1)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台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或居留證正本。

(2)大陸地區公證處出具之親屬關係證明。

(3)海基會驗證之證明,並向被繼承人住所地法院表示繼承經准予備查。

死亡人為非中華民國國民或經常居住於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應檢附國外出具之相關證明文件,並經我國當地駐外機構簽證。

如委託代理人申請時,應檢附委託書(如在境外委託時,應經我國當地駐外機構簽證)、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如委託人身分證為影本,應由委託人或代理人切結。

  更新日期:108-10-13 關閉 公告訊息 重大政策 新聞稿 招標資訊 就業資訊 稅務行事曆 統一發票開獎(連結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公告專區 機關介紹 關於本局 首長簡介 組織架構 業務職掌 聯絡資訊 所屬單位 政府資訊公開 法定項目 業務資訊查詢 出版品 內部控制聲明書專區 服務園地 民意交流及FAQ 線上服務 申辦書表 全功能櫃檯 個人化資訊服務 檔案應用 下載專區 網站服務 主題專區 外僑專區 稅務專區 行政專區 分眾引導區 數位專區 相關連結 國內稅務機關連結 國外稅務機關連結 其他相關機關 其他施政主題 分稅導覽 綜所稅 營所稅 營業稅 遺產稅 贈與稅 菸酒稅 貨物稅 期交稅 證交稅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稅務行政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