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積極性藝文紓困補助」申請期限延長至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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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說明,每一申請者以補助最高250萬元為原則,可就「實體或線上藝文展演、創作能量、人才培力」等3項補助類別中,擇1類別或整合2至3類別項目內容為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首頁新聞與公告 文化新聞 文化新聞    字級小中大分享facebooktwitterprintforward×轉寄    2021-09-22 文化部「積極性藝文紓困補助」申請期限延長至10月6日 考量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佈,至10月4日前維持疫情警戒為二級,為持續支持藝文團隊度過尚未完全解封期,文化部今(22)日宣布「積極性藝文紓困補助」延長申請日期至10月6日。

同時,文化部亦同步研擬放寬藝文活動及場館防疫措施,送請指揮中心討論。

 文化部表示,「積極性藝文紓困補助」原訂申請日期自8月16日至9月22日,將延長申請期限至10月6日止,從事藝文相關事務,且於我國設立登記或立案的財團法人、社團法人、非法人團體,或負責人具我國國籍的商號(如個人工作室),皆可提出申請。

 文化部說明,每一申請者以補助最高250萬元為原則,可就「實體或線上藝文展演、創作能量、人才培力」等3項補助類別中,擇1類別或整合2至3類別項目內容為一個計畫後,以線上方式提出申請。

補助項目包含創作及製作費、策展及展覽執行費、行銷推廣費、場地及設備租借費、排練及演出費、線上或串流平臺上架服務費用(攝錄影、票務處理行政費、網路傳輸費)、防疫相關支出(快篩、PCR檢測、防疫用品)、補助訓練津貼、講師費等。

 文化部指出,國內疫情雖逐漸趨緩,但因國際疫情持續嚴峻及國內整體環境尚有些許不穩定因素,文化部除強化各項紓困、振興補助,亦積極研提放寬防疫管制措施方案送請指揮中心,期盼能以嚴謹、適當的措施,回復民眾參與藝文活動信心,支持藝文團隊逐步恢復正常營運。

 積極性藝文紓困補助須知:https://www.moc.gov.tw/webarticle_135514.html 回上頁 ::: 地址:24203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 總機電話:(02)8512-6000 最佳瀏覽狀態:螢幕解析度1280x720   網頁更新日期:111-06-08 訪客人數:43,973,801 Copyright©中華民國文化部版權所有 聯絡窗口| 雙語詞彙| 常見問答| 保有及管理個人資料| 政府公共網| 行政院公報| 文化部交通地圖| 隱私權及安全政策宣示| 著作權聲明| 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iCulture全台活動資訊 音樂 戲劇 舞蹈 親子 演唱會 展覽 講座 電影 綜藝 競賽 iCollection文化部典藏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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