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和撤回有何不同? - 新竹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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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為該無效法律行為之當事人,應負回復原狀或損害賠償之義務。
撤回:對於未生效力之行為,阻止其效力發生之意思表示。
其與撤銷之不同,在於撤銷是消滅已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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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民法§258 相關法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解除權之行使,應向他方當事人以意思表示為之。 契約當事人之一方有數人者,前項意思表示,應由其全體或向其全體為之。 解除契約之意思表示,不得撤銷。
- 2撤回、撤銷、終止與解除契約之差異 - 財團法人時雨文教基金會
- 3民法債編總論(二) 授課大綱(4) - 高雄市立空中大學
契約之終止、撤銷及解除. 一、 都是為了提早結束(消滅)契約關係,但原因及效果不同。 二、 「用語」不精確或錯誤,不影響,一切以法律規定 ...
- 4[民法] 撤回和撤銷和解除和終止的差別@ F's 法學部落格:: 痞客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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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民法解除、撤銷與無效規定在勞動契約上之適用可能性. 編著譯者:, 黃程貫. 出版日期:, 2004.01. 集叢名稱:, 戰鬥的法律人-林山田教授退休祝賀論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