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和撤回有何不同? - 新竹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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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為該無效法律行為之當事人,應負回復原狀或損害賠償之義務。

撤回:對於未生效力之行為,阻止其效力發生之意思表示。

其與撤銷之不同,在於撤銷是消滅已生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版選單 search 搜尋 1999 無線網路 智慧公車 全站搜尋 關於竹縣 地理 人口 縣徽 縣花縣鳥縣樹 13鄉鎮市介紹 竹縣在全球 關於縣府 縣府組織 機關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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