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內容-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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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使用分區。

(二)依區域計畫法編定為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養殖用地、水利用地、 林業用地、生態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89年05月03日 修正日期: 民國109年07月28日 發文字號: 農企字第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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