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機關審核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公共建設案件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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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為利主辦機關審核民間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以下簡稱促參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所提出自行規劃申請參與公共建設之案件,訂定本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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