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訂標點符號手冊》修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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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修訂版之標點符號計有:句號、逗號、頓號、分號、冒號、引號、夾注號、問號、驚嘆號、破折號、刪節號、書名號、專名號、間隔號、連接號等十五種。
其中,橫式「引號」改為 ...
《重訂標點符號手冊》修訂版
修訂說明:
一、
本部於民國七十六年公布《重訂標點符號手冊》,迄今已逾二十年,鑒於文書處理
方式及使用習慣有所改變,為因應實際需要,特加以修訂。
二、
本修訂版之標點符號計有:句號、逗號、頓號、分號、冒號、引號、夾注號、問
號、驚嘆號、破折號、刪節號、書名號、專名號、間隔號、連接號等十五種。
其中,橫式「引號」改為「」『』,「連接號」為新增,「間隔號」為原「音界號」之
改稱。
三、
本修訂版內容分別以橫式、直式呈現,解說體例包括:名稱、符號、位置、說明、
用法舉例等五項,有需要者再加附注。
四、
本修訂版標點符號有甲、乙式者,可自由選用。
附:修訂版與試用版內容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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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號索引:
名稱
句號
逗號
頓號
分號
冒號
引號
夾注號
問號
驚嘆號
破折號
刪節號
書名號
專名號
間隔號
連接號
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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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
式:( )
乙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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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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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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