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傷他人須負法律責任 - 國語日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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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面面觀誤傷他人 須負法律責任(105年5月10日) == 文/李佩珊(律師) 時事剪輯 小明跟一群國中好朋友打算一起出遊。

有人提議到新社看花海,有人提議去河邊烤肉,小明則提議去打漆彈,最後決議賞花、打漆彈、烤肉通通來。

 打漆彈時,教練要求參加者必須簽立「生死狀」。

契約的內容,主要是遊戲進行中,如果發生任何意外事故,均不可向漆彈場求償。

此外,教練還不斷警告:「遊戲中絕對不可以取下面罩」。

 沒想到,小明因面罩被漆彈打中而布滿顏料,為了繼續攻擊敵軍,趁教練不注意脫下面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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