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化粧品外包裝、容器、標籤或仿單之標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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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5月30日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81603869號附件:「化粧品外包裝、容器、標籤或仿單之標示規定」總說明及逐 ... News 最新消息 會務訊息 法規專區 公會簡介 成立沿革 公會組織 理監名單 歷任理事長名單 服務內容 入會資訊 入會須知 會員名錄 友站連結 NEWS-法規專區 法規專區列表 訂定「化粧品外包裝、容器、標籤或仿單之標示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七月一日生效。

【發布日期:2019-05-30】 衛生福利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5月30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81603869號 附件:「化粧品外包裝、容器、標籤或仿單之標示規定」總說明及逐點說明之pdf 主旨:訂定「化粧品外包裝、容器、標籤或仿單之標示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七月一日生效。

依據: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七條第四項。

公告事項:  訂定「化粧品外包裝、容器、標籤或仿單之標示規定」。

  檔案下載 公告訂定「化粧品外包裝、容器、標籤或仿單之標示規定」 總說明及逐點說明-公告訂定「化粧品外包裝、容器、標籤或仿單之標示規定」 條文-公告訂定「化粧品外包裝、容器、標籤或仿單之標示規定」     衛生福利部公告訂定「化粧品外包裝、容器、標籤或仿單之標示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七月一日生效。

【發布日期:2019-05-30】  2019-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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